烈日灼心观后感1000字推荐
导语:不记得有多久没看电影了,听周围的人说《烈日灼心》很好看,今晚找来看了。 原来是2015年的电影,我竟然才知道这部电影。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烈日灼心观后感,欢迎阅读。
篇一:
你的内心是几度?
人的正常体温大约维持在37℃左右,但它也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比如天气炎热抑或寒风凌冽。那么,人内心的温度呢?一样!
人,从哲学的角度来谈论它真的是有够折磨人的。”见其生而不忍见其死,闻其声而不忍食其肉“,我们就是这么矫情和复杂的集合体。一边说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却一边又乱丢垃圾、闯红灯、占座位等等。无可厚非,这就是我么能做的好的自己,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处于夹缝中的,处于“情”与“法”的夹缝中。“情”就是道德标准,“法”就是法律界限,它们是底线和警戒线。不讲“情”你就会被冷落鄙视你会降温,超越“法”你就会引火*会发烧!《烈日灼心》我想就是这个意思!
片中辛、杨、陈三人就是背负着痛彻心扉的灼热感在犯罪之后苟且着。辛当了协警敢打敢拼不顾性命惩治罪犯拯救警长;杨驱车奋勇追贼不顾安危;陈对小女孩关心备至常年如一。这都是他们的善,撇开七年前的事情他们都算作是一个好人,一个夹缝中的普通人。然而,这弥补不了他们犯下的恶。影片中警长的角色也是闪光的地方,他越调查越矛盾的心理。他放弃了又拿起然后又放弃,终于最后事实扑面而来将他击倒。“你们三个去自首吧”记得在天台的生死一刻吗?是真的希望他自首来受到法律制裁还是希望刺激他放手去做一个好警察、一个好人呢?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如果心中藏着一件事不能告诉别人,那么直到说出来之前,你就会一直受它煎熬着,更何况是一场犯罪呢?本片很多人看作是悬疑片我觉得不然,奸杀、同性恋、高智商伪装这些都是商业的色彩我们要看的是惨淡的心理,是人性的解剖。就像刀子在心上剜了一块,你总想去找一些东西填补它。最后才发现丢掉的东西永远替代不了。法律的公平其实就是一个交代、一个警示,对被害人的交代对旁观者一个警示。它就是这样无私冰冷,哪怕你煎熬的内心有多高的温度也融化不了。
还好本片最后还是给了人们一个美好的结局,一个人性的终点。三人终究都是过失杀人并未谋杀他人,辛、杨想接受死刑还有陈的跳海都是因为他们已经抵不住煎熬的内心,抵不住把自己最黑暗的部分每日的曝晒在烈日之下,听那嘶嘶地烧灼声却只能无声的呐喊着。
那些所谓的曾经。。。
曾经的美好 化作美梦在每一个安眠的夜里
曾经的黑暗 藏在太阳下的阴影里
提醒你
烈日灼心。。。。。。
篇二:
阴郁而又湿漉漉的“烈日”
直到影片最后一个镜头,银幕上才真正出现了“烈日”。而在此之前,影片几乎都流淌在阴天或者雨天场景里,像所有南方潮湿的气候一样,给人一种阴郁而又湿漉漉的感觉。
打从第一个镜头开始,画面就是阴郁潮湿的。但这还是一个比较温和的说法,事实上,开头的好些个镜头,都非常具有视觉冲击力:因为交代了一个“灭口案件”,有好些个案发现场的血腥镜头。而在随后的一系列镜头里,伴随着评书旁白,我们看到的镜头无一不是阴郁、潮湿甚至黑暗的。大多数场景都在夜里,大部分时候要么下雨要么在水附近(地下积水或海边),就连找个房子,也是在湿气较重的山林里。不多的白日场景里,也不见“烈日”,全是阴天。即便是在颇为高潮段落的楼顶戏里,算得上最揪心最灼心的时刻,也不见有“烈日”。
一部没有“烈日”的《烈日灼心》,如何“灼心”?
导演曹保平显然不是那种虚张声势的爱好者,他选择用阴郁潮湿的方式来表现“烈日”,实际上更为“灼心”。如同我们所看到的那样,阴天也好,雨天也好,黑夜也好,这种毫无“烈日”的画面带给观众的压抑感、恐惧感更加强烈,也更能体会到影片角色的那种境地:暗无天日。
是的,辛小丰、杨自道、陈比觉这三个“犯下罪行”的人虽然在“水库灭门案”中暂逃法网,*地过了七年,还各自有着一份职业,却很难说他们是在真正的“生活”。生活于他们而言,更像是一种负担,因罪责而深藏于心的恐惧,让他们的生活“暗无天日”:做什么事情都得小心翼翼,提心吊胆中,还有对罪行的负疚感带来的内心折磨。他们不敢参加公务员考试、被抢劫了也不敢声张、受了刀伤也不敢去医院,甚至连住的地方,也要躲躲藏藏,像地下老鼠一般,怕见光。这样的情境,如果纯粹用真实的“烈日”来表现,似乎有些过于“阳光”了,而用好几场雨戏及多数阴天这种阴郁又湿漉漉的方式来表现,则恰好反映了他们生活的“暗无天日”,以及内心的压抑、恐惧与煎熬。
作为观众,你不会不被这样的场景氛围所感染到。倘若你还记得那个暴雨如注的雨夜里,几个穿着雨衣的警察矗立在雨中的画面,一个远景,暴雨倾盆,浇筑小小的人,你会感觉到一股肃杀、寒冷以及惊惧,哪怕那里站的是警察。而在辛小丰被铁框困脚陷进积水中、杨自道受刀伤在小屋里自我缝针、伊谷春被辛小丰拉住悬在空中等桥段里,灰暗阴郁的画面让人感到压抑、紧张和惊恐,比烈日烘烤更灼心。
篇三:
影片开头是一场大雨。影片结束,影院亮起黄色的灯,离开影院,走进地铁,迎着落日回到学校。那场雨一直在我的脑海里不停地下着,滂沱的大雨,豆大的雨点钝重地打在我的神经上。我的心像放进洗衣机里洗了一次,拿出来,拧成一团,皱巴巴的。
电影讲的是三个青年的自我救赎之旅。黑白色调的电影开头引出的是一桩灭门*,三位青年在大雨中慌张地逃离现场。随着黑白变成彩色,镜头转向七年后……当年的三位青年已经面露沧桑。他们并没有选择自首,而是将自己隐匿于人海中,默默地做好事。他们没有选择向法律求助,而是用自己的方式去赎罪。
的哥杨自道,一边开出租车一边做好事:免费送年迈的老奶奶回家、帮助无助的妇女夺回被抢的包,甚至为此负伤也在所不惜……辛小丰成为了一名协警,他用缜密的心思和敬业的精神去追捕罪恶。他让一切罪恶无所遁形,却同时让自己逍遥法外。在三个罪犯中,陈比觉算是最“远离红尘”的一个。这个在海边养鱼的男子,默默地付出自己的劳动,默默地养育着一个名叫小尾巴的弃婴。
自我惩罚式的救赎,虔诚的脚步,数之不尽的善举,是不是就能告慰被害者的亡灵呢?即使看到他们不停地做好事去赎罪,我仍默默地心里呐喊,快去自首啊,只有接受法律的制裁才能安抚亡灵的心。我深深地赞同电影中伊警官所说的:法律不能规定你好到什么境界,但是它设置了坏的底线。
但是,随着剧情缓缓地铺展开来,我改变了自己的看法。这三个青年的选择是正确的,在这样特殊的案例里,法律写不出满意的答案。其实,这三个青年并不是整个灭门*的亲手犯。但是,小丰的确因为性冲动而强奸了妙龄少女并致其死亡。令人唏嘘不已的是,真正的大boss在辛小丰和杨自道被执行了死刑了以后才出现,并对当日杀人的行为供认不讳,描述得轻描淡写。
也正是因为大boss的出现,才缓缓地解开了我的心结。为什么小丰和自道要在一审的时候承认自己是*的凶手而不供出真正的凶手呢,原来他们想让小尾巴以后的生活过得轻松愉快。小尾巴就是当日被小丰强奸的女子的女儿,但是*以后,他们并不忍心让可怜的婴儿在别墅里饿死,于是他们一直将其抚养在身边。给她最好的照顾,为了她的心脏手术东奔西跑,最后泄露了自己的身份……
其实,比起自首,他们的自我救赎更需要勇气。自我救赎是一场梦魇,用命赎罪意味着所有美好的事物,注定与他们无缘。他们的生命仿佛成了一场寄居,随时都要离去的结果,无论怎样都令人无法承受。他们本该拥有正常人的情与爱,却因为一时冲动酿成大错,成为罪恶的奴仆,穿梭于滚滚红尘中的他们,面对想去爱的人,不敢爱,更不能爱;面对想做的事,却不得不绕道而去。这正是人性的悲怜之处,也更是人性的无奈所在。人性之光,在黑暗中更显弥足珍贵,三个人本以为做尽了好事,就会接近上了上帝。所以,到最后才坦然接受法律的惩罚。或许,这也是他们获得解脱后,能让自己走出心狱的唯一路途。
电影的结尾,是伊警官带着健康的小尾巴在沙滩嬉戏的背影。一切就像他们三个的规划那样进行着,小尾巴不用发现自己很爱和很爱自己的爸爸们其实是杀母仇人,而他们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甚至是过度的惩罚。而在惩罚之前,他们尽其所能地弥补和救赎了。而这些仅仅靠法律,是没有办法写出满意的答案的。除了法律以外,还需要道德和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