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普通民众工资水平及大洋分析
说起大洋,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大洋即银元,中华民国时期货币的别称,为圆形,价值相当于七钱二分白银,主要有袁大头等。除了壹圆的银币,还有角币。补充:一元等于十角等于一百分等于1000厘,一文钱等于一个铜板。
要说一块大洋等于现在的多少人民币,就得对比下民国初期和现在的生活水平了。(民国初期物价起伏不大)
一般情况下,民国初期是指公元1912年——1927年间(即民国元年——民国十六年间),为民国成立到蒋氏南京国民*成立期间。
首先,介绍下当时的工资水准。
1914年北京警察局划定的贫困标准则是,“维持一个两口之家一年生活的费用是65元,四口之家一年的费用是93元”,处于这一标准之下的则被视为贫困。
1917年4月,周作人受聘暂任北大国史编纂处编纂一职,月薪120元,后担任北大文科教授,月薪“教授初级为240元,随后可以加到280元为止”,胡适于同年8月被聘为北大文科教授,他在10月25日的家书中写道,“适在此上月所得薪俸为260元,本月加至280元”。
此外,工人阶级在当时的环境中收入较低。1917年上海圣约翰大学的学生在对曹家渡的调查中发现“工人支持五口之家月须15元”,而针对普通工人10元左右的月收入,他们得出“非有一人以上在外谋生不可”的结论。也就是说工人家庭中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外出打工。
其次,便是物价
咱们以主要食物价格计算:1911-1920年间,大米每斤三点四分钱;猪肉每斤一角二分钱,白糖每斤六分钱,食盐每斤一到二分钱,植物油每斤七到九分钱;出入乘坐“洋车”人力车,费用在城里每次只有一角钱左右;包车每月十元。据记载,北京城内一座八至十间房的四合院,房租每月仅二十元左右;一间二十平米的单身宿舍,月租金四至五元。
鲁迅在1923年一度租用的砖塔胡同六十一号,三间正房月租金八元。他的女佣除了全包食宿以外月工资仅三元(见《鲁迅日记》)。
而今天,超市散大米一般均价2.8~4块一斤,一般普通人家吃的是2.2元~3元一斤。虽然,各种品牌的价格差异都比较大,但一般都在两块至三块之间,2018年9月,生猪的价格是14元/公斤。至于房子,就拿北京四合院来说吧,每平方米的价格都要在8万至30万之间,而且如果要买独门独院的话,按照最低标准是300平方米左右,8万的话,至少也得需要2400万。根据调查显示,2014年北京最大四合院成交价为11亿8000万,况且那还只是2014年的价格。
再者,2019年5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8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为82461元,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为49575元。此外,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职工工资为6000-7000区间。再对比当时普通工人10左右月收入,可以推测出一块银元大约等同于现在600—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