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成功案例

  导语:深入贯彻市委政法委“*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会议精神和市院具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成果,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法治教育成功案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治教育成功案例

  【案例实录一】

  2012年2月18日凌晨零点三十六分,某校音乐系2009届学生孙某、李某酗酒后到学校门口的农行ATM机持卡取款,因该时间段为银行统一扎帐时间,所以未能如愿取款。两人遂用手、脚、打火机等攻击防爆显示屏,导致ATM机损坏。事后,共赔款人民币14000多元,并分别受记过、严重警告处分。上述恶意破坏金融设施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行为,鉴于该校与银行良好合作关系方面的原因,对方才没有起诉,否则上述两位学生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两位同学没有遵守校规,按时返校就寝;缺乏起码的法律常识,法制意识淡漠终酿此大错,给家庭造成损失,给学校和社会均带来不利影响。

  【案例实录二】

  2012年3月23日晚九时许,某校政法系2008级学生金某、张某,数学系2008级学生丁某、钟某,在学生寝室以“斗地主”形式进行赌博活动,影响十分恶劣。其中,金某因系二次同类性质违纪受到记过处分,其余三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以上毕业生均同时作暂缓派遣处理。

  高校本是大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圣地,寝室更是学生休息的场所,但是,少数学生却将其变成赌博等不良行为的乐园,此行为严重干扰了学生寝室正常的学习和日常生活秩序,侵蚀了良好学风的形成。金某等置学校纪律于不顾的行为更是错上加错,也必受到校纪的严肃处理。

  【案例实录三】

  2012年4月4日晚八时许,某校教育系2009级学生沈某在校外网吧上网时,遭到体育系学生房某的殴打,致使沈头部及上身多处受伤,伤害程度已达刑法界定的轻伤。而事情只是起因于三个星期前在同一网吧争上机位而埋下的仇意。事后,仅医疗费一项的赔付已过万元。鉴于房的'认错态度,对方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事后,学校给予房某记过处分。

  一件小事本来很容易解决,却由于房某的不理智做法,酿至如此严重的后果,事后房某追悔莫及,但已经于事无补。

  【案例实录四】

  2012年4月9日13时许,某校中文系2010级学生蔡某因前一日同寝室同学高某、董某就琐事发生争吵,遂怀恨在心,乘寝室无人之机,将其吃剩的果导(一种泻药)药渣稀释后倒入高某的暖水瓶中,以泄报复之愤。事后,幸亏高某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蔡则因一念之差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蔡某的行为置同学之间的友情和别人的健康权于不顾,是无知的极端表现。集体生活难免出现矛盾,但应宽容为先,不应斤斤计较,应珍视同学之间的友情。

  【案例实录五】

  2012年4月25日晚8时许,某校体育系2008级体育教育专业女生李某从阳光健身中心下班,途经利源大厦附近突遭两名歹徒袭击,双腿被砍5刀,左股阔骨、左膝外侧韧带等多处断裂。此案的发生引起《安徽商报》等多家媒体关注,阜阳市*及市*局、颍泉**领导的高度重视,由10余名精干民警组成的“20120425”专案组,放弃假休,历尽艰辛,迅速圈定了该案涉案嫌疑人某高校在校生高某等5人,并于5月5日将涉案主要嫌疑人全部抓获,经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任某等5人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犯罪的直接原因仅有一个:李某和其竞聘同一个工作岗位,担心其就业竞争力超过自己,遂生歹意,酿成大祸。

  高某的教训警世我们,应该“用理智关照生活,以法纪绳规自我”,自觉以合法、合理、合情和合适的途径解决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案例警示】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身兼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应该说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我们高校和在校大学生的关注和重视。

  大学生犯罪,主要原因有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心理承受能力脆弱,无法应对挫折。大学生中独生子女是大多数,远离父母独立生活之后,对挫折没有准备,一旦遇到比较大的事件,容易产生过激行为,一时无法抑制心中的冲动,便起了歹意。

  “这是出于一种犯罪变态心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陈光中教授,在听说了近期的几起大学生犯罪事件后说。他指出,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思想的变化,使得青年一代的观念也大大不同于从前。“他们的思想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颓废、自私等各种不良现象的出现,甚至以此为起点开始走向犯罪。” 而据前两年对全国17.6万名大学生抽样调查,发现心理疾病患者高达20.23%。可以说心理迷乱,情绪不稳是青年学生典型的心理疾病,也是当代大学生失足的又一大诱因。

  曾有人做过调查,不懂法不是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犯罪的大学生大多对法律条文的规定有大致的了解,有的甚至攻读法律专业。在犯罪大学生中,有的学生明明知道那样做是违法的,但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手段比较高超,不会被查获,所以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是一种藐视法律的心态。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迅速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因此,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大学生犯罪令家庭、学校和社会痛心。痛定思痛,我们真诚地告诫广大同学: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守纪意识!要培养自己处理问题和对待挫折的能力!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选择合法、合理、合适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方法!切莫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一时快而成千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