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墉:秀一下!

  小时候,我很文静,家教又严,所以不要说是跟同学打架,连争吵都极少发生。

  但是有一次,我被打得鼻青脸肿地回家,而且不是被一个人打,是被一群同学攻击,连女生都踢了我,只因我戴了一顶特别的帽子。

  那是你爷爷留下来的,西伯利亚人常戴的那种厚呢帽。说它特别,倒不是因为看起来像响马,而是因为当我把帽子往下一拉,就能将整个脸罩住。

  就那么奇怪,当我把帽子拉下,立刻有同学过来挑衅,认为我变成了蒙面的汪洋大盗,或高来高去的夜行者,而我居然也一下子觉得神勇无比,似乎能刀枪不入。

  于是我在一群同学的包围下,被打得浑身是伤,再也不敢戴那顶帽子。

  初中一年级,家里失人,帽子烧了,却引来另一样东西。那是邻居在我们家被烧得精光时,送给我的一条裤子—一喇叭裤。

  不知邻居是从什么地方弄来那么“正点”的喇叭裤,穿起来连鞋子都遮在宽大的裤管里;近大腿的地方,则又瘦又窄。

  是小学的帽子事件重演了,当我穿着那条裤子走进校门.立刻引来一片惊异的目光,似乎说:“喝!胆子不小,曳起来了,敢情一场大火没烧死,反倒浴火重生,脱胎换骨变了个人!”

  我果然变了个人,不是自己想变,是同学要我变。

  我开始为人打抱不干,到别班去理论,更亲自执法,处罚不够意思的“哥儿们”。我用竹筒和弹簧做成袖箭,用汽水瓶盖剪成了镖,甚至把家里的水果刀,也放进了书包。直到有一天,自己的腿上挂了彩。

  痛定思痛,是什么原因,使我从一个斯文保守的好学生、突然变成小太保?是我自己?是同学?还是那条喇叭裤?

  三十年了,我一再地发现,这世上使我们改变的,常是周遭的人;而周遭人对我们改变态度,常因为我们自己的改变。

  一个保守的女明星,偶然穿上坦胸的衣服,记者就说她由纯情走向成熟性感的路线,那女明星也可能真因此改变戏路。

  一位男士帮心爱的女友买了辆“拉风”的跑车,接着便发现女友有事没事开车出去兜风,并招蜂引蝶地惹来许多麻烦,两人因此闹翻。

  这要怪谁?其实谁也不必怪,因为没有那样的心情,不会追求那样的妆扮;既然如此打扮,人们就要以你的“扮相”来看待你!

  大都爱表现,你为了表现而买一样东西,东西有了之后,能不出去“秀”一下吗?

  大学时,正流行迷你裙,有位女生对我说:每次出门,可真难!裙子是短一分还是长一分呢?短一分就有短一分的刺激,却也有短一分的紧张!

  据统计性暴力犯罪案件中,有相当大的比例,出于被害人有意无意的引诱,并与被害人服装的颜色、式样,乃至姿态都有关系。

  这也使我想起前两年回大陆,一位亲戚笑指着他邻居的门说:“那家人正在伤心呢!以前每天都把大门敞开,音响炸耳,表示他们新买了彩电,没想到昨天不知被谁扔石头,砸了!谁叫他‘现’哪!”

  听这许多,你应该知道我说故事的原因了吧!

  你想买件新潮的夹克,并保证不会穿出去惹事,我则认为:

  这种东西,可能引来百种心态、造成你的变化,也改变别人的观感。

  你不去惹人,别人却可能来我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