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个人经历
寄语:陈独秀是中国近现代史和中*史上争议最大的历史人物,长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现在对于他的研究已经取得很大的进展,他的历史地位逐渐得到了恢复。但是,对他的评价仍然分歧很大,他的历史地位还远远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今天分享的是陈独秀个人经历,由收录,欢迎阅读。
陈独秀于1879年10月9日(清光绪五年)出生在安徽省安庆市城北的一间别墅里。
1896年考中秀才。1897年入杭州求是书院(浙江大学前身)学习,开始接受近代西方思想文化。1899年因有反清言论被书院开除。
1901年因为进行反清宣传活动,受清*通缉,从安庆逃亡日本,入东京高等师范学校速成科学习。1903年7月在上海协助章士钊主编《国民日报》。1904年初在芜湖创办《安徽俗话报》,宣传革命思想。1905年组织反清秘密革命组织岳王会,任总会长。1907年入东京正则英语学校,后转入早稻田大学。1909年冬去浙江陆军学堂任教。1911年辛亥革命后不久,任安徽省都督府秘书长。1913年参加讨伐袁世凯的“二次革命”,失败后被捕入狱,出狱后于1914年到日本,帮助章士钊创办《甲寅》杂志。
1916年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相当于系主任)。
1918年和李大钊创办《每周评论》,提倡新文化,宣传马克思主义,俗称“南陈北李”。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要*之一。
1919年6月11日,陈独秀在北京街头亲自散发《北京市民宣言》时被捕入狱。消息迅速传遍全国,各界、各省函电交驰,要求释放陈独秀。学界有69名署名保释陈独秀,其中有著名的教授,也有普通的中学教员;有新派人物,也有旧派人物。对五四运动持反对态度的田桐,也发表函电,要求立即释放陈独秀。在各方的压力下,陈独秀恢复了*。胡适在6年后还念念不忘这件事。1925年12月,他在“北京群众烧毁晨报馆事件”发生后写给陈独秀的信中提及此事。
1920年,在共产国际帮助下,首先在上海建立中国*发起组织,进行建党活动。1921年3月24日,陈独秀受陈炯明之邀在广东建党。7月,在上海举行的中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局书记:陈独秀(1921年7月,*一大选举产生)。后被选为*第二、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长,第四、第五届*委员会总书记。
在大革命中,陈独秀多次反对共产国际的国共合作指示(为了保证合作,共产国际要求*员留在*内)。但是由于缺乏有系统的、独立的阶级纲领指导,使得陈独秀等一次次被共产国际领导层错误的行政指令压下去。最激烈的一次是在1926年中山舰事件后,陈独秀在党报上发表公开信,单方面宣布退出*,引起党内外轰动。因为*员留在*内服从后者的纪律,是共产国际为确保国共合作的既定战略路线的中心政策(共产国际为何执行这一政策的部分原因参见百度百科“一国建成*论”的词条)。但不久后共产国际领导层发来的指令,使大多数中*员继续坚持旧政策,而包括陈独秀在内的异议分子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要与这种路线彻底决裂,另立独立路线的无产阶级政党,因为他们并没有形成完全有别于共产国际的另一种国际国内革命纲领,更不了解当时国际领导层内部托洛茨基一派与斯大林一派正在就同一个中国革命问题进行激烈的纲领斗争。
大革命失败对中国*造成了强烈冲击,大批优秀*(包括陈独秀的两个儿子)在反革命*中丧生,1927年到30年代初的失败浪潮使*在城市工人中的影响力严重削弱.。对这次革命失败负有第一责任的共产国际领导层(以斯大林和布哈林为首)把全部责任推卸在它的中国支部——*的头上,*又把主要责任推卸在总书记陈独秀头上,指责陈独秀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在1927年八·七会议上撤销陈独秀的总书记职务。这个栽赃陷害也是中*史上最大的冤案。其后,陈独秀在苦闷中反思,开始接受国际托洛茨基派的观点,要求**接受托派路线,即反对斯大林主义荒唐透顶的左倾暴动路线,同时也反对盲目向农村发展力量甚至把游击队高抬为红军(诚然,不仅陈独秀而且当时相当多数国际国内*人都低估了农*动),而主张以国民会议为中心,主张从民权*斗争开始重新聚集力量。1929年11月,因为中东路事件,共产国际远东局从一开始就明确要求**要提出“武装保卫苏联”的口号,并组织大规模的反对*和拥护苏联的群众示威。对此,**毫不犹豫地做出了积极的响应。他们召开政治局会议,决定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并在8月1日“反帝日”举行示威,而且争取发动上海工人总罢工。对于**的做法,陈独秀专门致信**提出批评,主张在这个时候片面宣传“拥护苏联”“于我们不利”,绝不能简单地认为“广大群众都认同苏联是中国解放的朋友”(《陈独秀给**的信》,1929年7月28日,8月11日)为此,并鉴于陈独秀等人事实上根本反对**的政治路线,**很快正式决议将陈独秀等人开除出党。(《江苏省委为开除彭述之、汪泽凯、马玉夫、蔡振德及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斯基反对派的决议》,1929年10月20日;《**政治局关于开除陈独秀党籍并批准江苏省委开除彭述之、汪泽凯、马玉夫、蔡振德四人决议案》,1929年11月15日,《**文件选集》第5册,第549-555页。)**明确认为,陈独秀等人在中东路问题上的意见,“是党内一些动摇的机会主义分子的立场的最露骨的表现。(《评陈独秀的信件》)”,陈独秀被开除出中国*。12月,与彭述之等81人发表《我们的政治意见书》,攻击中国*的机会主义领导层。同时,在上海建立托派组织“无产者社”,出版《无产者》刊物,宣传托派观点。1932年,在上海淞沪抗会战中,支持抗战,谴责蒋介石卖国*,而后被国民*逮捕。1937年8月出狱,拥护国共合作和*领导抗日,在武汉联络*人士和抗日军队,试图组织“不拥国、不*”的第三*。此时的陈独秀已偏离了托派纲领,并遭到多数中国托派的反对,但仍与托派组织保持关系——直至逝世也未曾脱离过这种组织和思想、政治关系。1938年,被王明、康生诬陷为日本间谍,从此与*彻底决裂。晚年陈独秀最终的立场是要求建立*的政权,开始对共产主义理论进行反思。
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作为二十多年来一直为无产阶级解放事业而奋斗的革命战士于四川江津病逝。主要著作收入《独秀文存》、《陈独秀文章选编》等。
革命后期
放弃对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的领导权,尤其是放弃对武装力量的领导权,对*右派的进攻,采取妥协投降的政策。1927年中国大革命遭到失败,除了来自共产国际指导上的原因,他的右倾错误也是重要的原因。1927年7月中旬,*政治局改组,他离开*领导岗位。此后,他接受托派观点,以在党内成立小组织的方式进行活动。1929年11月,因为他在中东路问题上发表对**的公开信,而被开除党籍。同年12月发表由81人署名的作为托陈取消派纲领的《我们的政治意见书》。同时,在上海组成托派小组织无产者社,出版刊物《无产者》。1931年5月,出席中国各托派小组织的“统一大会”,被推选为中国托派组织的*书记。1932年10月,在上海被国民*逮捕,判刑后*于南京模范*。
抗战时期
抗战全面爆发后,他于1937年8月出狱,先后住在武汉、重庆,最后长期居住于四川江津(今重庆市江津区)。1942年5月在贫病交加中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