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复仇读后感
鲁迅是个完美主义者,他终生都在追求理想的完美、人格的完美、道德的完美。他论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复仇》、《复仇(其二)》两篇散文诗中,鲁迅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鲁迅的这种“复仇”精神,是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复仇》鲁迅在《野草》的英文译本的译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所谓的“旁观者”及那种看客心态,在他的几个小说中屡有描摹,但这文章里面的被看者,倒是有些特别。
“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是指向爱,指向全身心的偎倚、接吻、拥抱;“捏着利刃”,当然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他们复仇的方式非常奇特:既不拥抱也(本文章来源于“文秘114”!)不杀戮,即实现了复仇。看客们由失望到绝望,终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这时,干枯而立于旷野的男女则反过来赏鉴路人的干枯与死亡,而且因为生命的飞扬而大喜。
《复仇(其二)》这首散文诗所写的故事情节和细节,均取材于《新约全书?马可福音》,但鲁迅竭力把神之子手足被钉的痛楚,同玩味着神之子被钉杀的可悲悯可诅咒的人们的欢喜,作了鲜明而强烈的对照,这就使宗教神话故事获得了新的意蕴。
在散文诗的主体部分,一共八次出现了“神之子”的字样,反复渲染耶酥是“神之子”,到散文诗的结尾,突然来了一个大转弯,说出了他是“人之子”。人们钉杀的是“人之子”,而“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这是文章真正的意蕴所在。(www..cn)
《复仇》表现了他对庸众的几乎没有复仇的复仇,是鲁迅式的黑色幽默,《复仇(其二)》则借用宗教神话故事,表现先觉者在被他希望拯救的庸众迫-害的大痛楚中,以对庸众的悲悯和诅咒来作为复仇,他痛得“柔和”和“舒服”,都因为这玩味——复仇之故。这种复仇当然更没有复仇意味,只是牺牲自己以期庸众将来的醒悟。
《复仇》与《复仇(其二)》在思想上是统一的,但在艺术上却呈现出迥异的风采。《复仇》是一幅几乎静止,几乎无声的艺术画面。《复仇(其二)》却充满动感和声响,就连复仇的大悲悯和大诅咒,也是通过“他腹部波动了”的肢体形象和喊出“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的声音形象来表现的。
鲁迅希望用自己的笔去唤醒民众,他坚信自己的笔总有一天能划开那厚重的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