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励志书评精选
导语: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推荐精选书评,一起看看吧。
书评一
“丰盛的希望”是书中一个很奇妙的表达。乍看上去似乎有些不合规矩,但实际上却意外地切合本书所要表达的心情。 生活,暗流涌动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女作家蕾秋61乔伊斯的处女作。尽管是第一部长篇小说,但蕾秋的处理是很老练的,这或许与她常年从事戏剧的编剧工作有关。本作的文笔看似不温不火,然而其中涉及到的“生活”,却充满着波折。 每个人的生活似乎都是这样,尤其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记忆变得模糊的同时,我们也越来越会伪装“若无其事”。只是时间并不是所谓的“万能药”,越掩埋,记忆中的痛楚却会越深刻。也许这种掩藏会给外人风平浪静的感觉,但其实这个过程,消磨的是你面对生活的勇气。 埋葬记忆的过程,似乎也是日渐衰老的过程。文中的主角哈罗德在故事的开头是老迈的,因为他已经经历了足够多的沧桑,因而当昔日老友送来“最后一封信”时,老哈罗德是震惊却又无力回天的。他只能在悲伤和遗憾中摇摆不定——唯一的变数是,这个女人对于老哈罗德真的很重要,否则他早已养成习惯的冷漠一定会替他处理好这件事。 哈罗德对这个女人是有亏欠的,随着故事的进程,老哈罗德“秘密”也一点点被展开。他去送信途径了一家加油站,当加油站女孩对他闲谈起“信仰”时,老哈罗德好像终于看到了救命的稻草——他找到了救助那个女人的希望,他坚信只要自己相信,“信念”便可以改变一切。于是这个60岁的老人,决定徒步从大不列颠岛的最南端。一直走到最北。 很天真,不是吗? 也很年轻。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凡存在必是合理”。所谓疯狂,只是因为清白的旁观者,看不到当事者经历的暗流罢了。 信仰,救赎记忆 旅行是有趣的,并不是因为风景,而在与心情。因为在旅途中,你可以刨除日常的繁杂,去和自己的心灵尽情独处。也只有在路上的时候,人才会尽情地享用“孤独的狂欢”。其实无论是读书,还是真正的走在路上,都可以看做是一场旅行,因为那样的过程中,你的心,或者是身体都在告别过去,迎接新的转角,向往着希望。新鲜的记忆会冲淡所谓的怀念,同样可以救赎悲伤。 老哈罗德决定踏上旅程。在这漫长的旅程里,哈罗德的记忆也不断反复。只想深埋心底的记忆在这一刻历历在目,只是原本以为会无法承受的痛楚早已消散,只剩下无尽的唏嘘。他想明白了许多,而其中最重要的,是自己旅行的意义。原本只是偏执地以为自己所做的可以给老友带来希望,但现在这种希望,俨然已经植根于自己的内心了。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当你以为生活让人绝望,而停下的自己脚步时,恰恰是你停滞不前的决定粉碎了所有希望。生活的艺术,是在满足与绝望之间谋求平衡,而心怀希望的摇摆,也是一种稳定。只要你不曾停下脚步,生活依旧就充满希望。
书评二
这本书是朋友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之后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忙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样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明白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向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先没有信仰也能够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能够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代替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一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一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必须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但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必须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必须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以前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但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盼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期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能够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最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明白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盼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书评三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书评四
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某一天你会因为某件事情,没有原因,也明白不太可能,但是就是想去做,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自己的理智都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自己就是想去做,更经常见到的就是年轻人的冲动。在《恋恋日记本》中的男主角在明白女主角已经喜欢上其他人的状况下,还是去修那个房子,那是一个梦想,有那么一个执着的念头,其实自己想想明白修房子和女主角能不能够回来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就是想去做,在这本书中,把整个路途中所有的心理路程也写下来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没有拯救得癌症的朋友的生命,但是让她安详的死去,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过程,男主找到了自我,了解了自我,在不断的徒步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去想自己的事情,还有他的妻子也在整个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之间的真爱,将因为儿子去世而留下的裂痕去掉了。两个人又重新找回了那份丢失的感情。
人活着,有些事情务必去疯狂的去做一下,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没有白活。人就这一次,不管是好还是坏都需要我们去看,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