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新编读后感(一)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集,其中大部分是根据老故事改编而成。

  鲁迅先生的作品寓意深刻,杀伤力强,历来都是讽刺文学史上的经典,就像锋利而且带钩刺的弓驽,直刺敌人的心脏。一直以来,鲁迅先生都以大文豪的高大形象耸立在每一个年青学子的偶像位置,但是自从读了这《故事新编》之后,我忽然有了一种很失望的感觉。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根据我国古代一些着名故事改写而成的。有些文章,例如《铸剑》,便是改自《干将莫邪》,只是将故事背景、少数情节略作改动。评心而论,改写是成功的。改写后的故事更加完美生动,也更吸引人了。但是,《奔月》却是令人(或许只是我)大倒胃口。《奔月》会使读者联想到故事的本体——“嫦娥奔月”。在《奔月》中,鲁迅变得有些“恶搞”,把射日大英雄塑造成整天怕老婆、只会打乌鸦的“窝囊废”,把大美女嫦娥写成唠叨罗嗦、不善解人意、不理解丈夫,而且泼劲十足的妇人——这完全颠覆了后羿嫦娥英雄美女的良好形象,就连情节也由“嫦娥偷仙丹是为了永葆青春而守护在爱人身边”杜撰成“嫦娥嫌后羿无能而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读到这里,我真有一些鄙弃这位享誉几十年的大文学家了。嫦娥奔月的故事为何能流传千古?只因它情节优美,寄托了古代劳动人民大胆而美好的愿望。可鲁迅先生的《奔月》却完全背离了这个美好传说的创作初衷。

  这就是我对《故事新编》的肤浅认识。或许有人会对我大加鞭挞,指责我对大人物的不敬,但我“初生牛犊不怕虎”,我还是把心中的话说出来了,敬请前辈学人也以同样的心态来讨伐我。


  故事新编读后感(二)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文集之一,因为我非常想了解鲁迅关于侠义类、传奇类小说的写作,所以买了这个集子。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黄牛皮纸的封面,加上内部厚重犹如版画的插图,让人有一种厚重的感觉,的确这也反映出作者的心思,和小说的意境。

  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铸剑》,其他的诸如《出关》、《非攻》和《起死》类,整个故事的主干基本上古代文字记载的现代翻译本,然后又强行加入一些和民国时代相关的事情,完全是借古讽今,不在小说本身,所以我觉得立意一般。还有就是《补天》、《本月》《采薇》类小说,因为依据的古文本就描述简单,所以小说中大部分是鲁迅构思和扩展的,当然整个内容仍然是借古讽今,不过文章的内容和想表达的意思相符合,所以我觉的还行。但是《铸剑》不同,讲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整个小说虽然也一半出于历史文章的记载,另外一半是作者的构思,不过因为其中没有夹杂多少作者对现实社会的折射,所以整个小说还是比较丰满的,比之其他的小说,在*文学*意味上强了许多,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

  其实鲁迅对于小说大部分寄予的是对于现实嘲讽的厚望,所以我觉得莫过于用当时社会的事情去描写才更加妥当,比如《阿Q正传》,《狂人日记》等等,既是当时的故事,又是架空的讽刺故事,比之借古讽今,让人除去了一种猜测,人物和事件到底是对应现代的哪些事情,又有哪些是讽刺,哪些是历史,除去这一层隔膜之后,顿时就清楚了,讽刺的归讽刺,历史的归历史。

  不过我也不指责鲁迅,毕竟当时的民国是一个“因语获罪”的时代,*也是一个,所以采用隐喻、借古讽今,都是保护自己也攻击敌人的好招数。

  现在再来谈一谈《铸剑》本身的问题。

  首先是情节的构思,本身这个情节就挺奇怪了,一个为了大王尽力的工匠反被杀,遗腹子性格软弱却想报仇,一个不明身份的男人突然出现,借脑袋和剑帮助少年报仇,砍掉的脑袋还会唱歌,呜呼,这是什么诡异的情节?所以这个情节鲁迅本身就不需要加入太多自己的扩展,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很奇怪了。本来情节如果很奇怪的话,会削弱小说本身的现实含义,但是对于本就是一个荒唐的妄想——一个少年想杀了大王,这本就是荒唐的事情,也许荒唐的情节反而能够衬托出故事本身的编造,是为了复仇的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反衬出现实的残酷。

  小说的描写,我觉得非常的好,平实有力,栩栩如生。在语言方面,就显得生硬,接近口号性,(www..cn)而且作者故意将许多语言变的有力,而变成命令的口吻:“什么什么去”,“什么什么的”。用简短的名词短语去说话,表现出义无返顾,决不妥协。不过这样的话,是普通人说的吗?好在小说本身就是虚妄的,所以这些语言还算是应景。但是读起来,晦涩满口。

  最后是小说的主题:“复仇”,中国古代小说,尤其是传奇小说中,复仇题材的非常的多,不过大部分是私仇,没有基于社会、种族的,我觉得鲁迅作为一个在民国,受过*教育的文学家,应该是将社会的主题加入小说中,不过没有,小说的原因依旧是复仇,结果也是对于王的吊丧,但是没有革命的兴起,和社会的震动,剩下的还是麻木。这是为什么?不知道。

  这个小说如果作为文学小说来说,我觉得给八分,不过其文学意境和思想内容,也就是五分罢了。


  故事新编读后感(三)

  若不是老师推荐我们去看《故事新编》,我还真不知道以笔为刀枪与旧社会抗争的鲁迅一向行文严肃,竟然会有如此有趣的作品。

  《奔月》的男主人公后羿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大英雄,他射日的史绩至今被人传诵,他和嫦娥的爱情故事也是人间最美丽的传说,我们总相信英雄会被人永远记住,后羿和嫦娥虽然是悲剧二人应该相互思念,至死不渝。然而在鲁迅先生的《奔月》中,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英雄,不一样的嫦娥奔月。我们看到,当九个太阳被射落后,英雄并没有想象中的风光,他得到的是没有人崇拜,没有人关心。他的天生神力,它的精妙的箭法都没了用武之地。此时的他早已不是什么人人敬仰的天神,它只是一个拥有大庄园,拥有表面上的风光,而实际上为油盐酱醋而烦恼的普通人。如果他的从前还有留给他什么,那就是回忆,还有人们对于射日英雄的潜意识中的崇拜。但那崇拜是对天神的,不是对他的,人们早已忘记了天神的真正身份。我们的英雄不见了,因为我们不再需要这位英雄,那些他曾应以为傲的一切都没有了用处,有些甚至成了他现在生活的阻碍。他的箭是他寻求食物的工具而非英雄的象征,可是后来就连寻求食物的工具也变得勉强。他的弓太强,箭头太大,所以将麻雀射碎了;他的箭法太准,百发百中,以至于漫山遍野的飞禽走兽都被他打完了。我们的英雄迷茫了。

  这样的后羿,让我想起了某些国家体育运动员。许多国家体育运动员都是红极一时的冠军,曾经他们不仅给自己带来的荣耀,也为国家增添了光芒,他们是普通民众口中的英雄。特别是体操运动员,他们在五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去进行体操训练,由于忙于训练,许多运动员都没有像普通孩子一样接受过系统的文化教育,所以他们的文化程度很低。十多二十几岁的时候,是他们体育事业最辉煌的时候,但是对于体操运动员来说,二十多岁已经算是老运动员而要选择退役了。由于我们国家对于运动员退役的保障还不是很完整,很多运动员退役后就等于失业了。有些运动员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普通的公司不可能录用他们,所以出现了前几年的“曾经的世界冠军,如今沦落为行窃小偷”的新闻事件。故事中的后羿,和这些运动员的经历,没啥不同。所以,我认为,我们要时刻跟进时代的脚步,我们在一生中,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学习新技能,这样不仅是为自己谋得生存的技能,更可以充实自己的生活,提升自己的灵魂。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要老是沉沦于记忆,沉沦于过去的辉煌。即使你再拥有以前的金牌,即使你再拥有无敌的射箭技术,没有了比赛的场地,没有了漫天遍野的禽兽,你的金牌,你的箭术也就失去了光环或用武之地。

  嫦娥偷吃了梳妆盒的仙丹奔了月,这形成了对后羿的背叛。上古神话里端庄美丽的倾城美人嫦娥,不复见她的孤傲清冷,而她自然也没有奔月后的幽怨与无奈,我们眼里看到的,在这故事中,嫦娥成了现实的市井小民,她不满足的现实生活,只是一个喜欢抱怨、很世俗、一点也不温柔体贴、贪图享受的普通女人。故事中,我们很明显地领会到,没有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最终还是抵不过面包。这则故事,不知道是鲁迅先生的个人想法,还是只是把这种社会现象以借喻的手法列举,让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究竟是爱情重要,还是面包重要,我想若这两者都能兼顾,那么幸福美满不在话下。

  看完了这篇文章,其实我还不是很懂鲁迅先生为什么要编写这样的故事,是因为没素材可以写而发挥所谓的想象力吗?查了一些背景资料,才知道,先生还是以前那位先生,喜欢讲这话说那理。后羿被遗忘以后,或者说落寞之后,乃至遭到嫦娥的遗弃之后,他的复杂的精神状态。而这样一种精神状态又与厦门时期的鲁迅的心境产生了某种应和。实际上作品中后羿与逢蒙的对话,还有嫦娥、使女的议论很多都直接呈现了鲁迅当时所受到的攻击。因而鲁迅正是以这种“油滑”表达了对于现实与落寞的嘲弄。

  小小的一篇故事,在人生观能给到我些许的启发,使我进一步了解了鲁迅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