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名着读后感(一)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着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国外名着读后感(二)

  ——《白鲸》读后感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起,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起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但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后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可以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知道,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己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己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后,他不仅自己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起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后,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国外名着读后感(三)

  ——《飘》读后感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www..cn)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着,看后令我感慨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