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下面是关于2016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宣传标语,欢迎参考。
1、尊重知识产权,保护驰名商标
2、企业商海乘风破浪,知识产权保驾护航
3、企业前景好,知识产权不能少!
4、尊重知识产权,使用正版软件
5、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促进市场经济繁荣
6、打击假冒、冒充专利,制止各种违法侵权行为
7、知识产权被侵犯,企业勿忘要维权
8、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技术成果安全独享
9、如果没有发明,世界将会怎样?
10、人民群众是发明创造的主体
11、发展知识经济,科技兴油兴市
12、科技孕育成果,专利保护先行
13、发明创造是一个民族强大生命力的源泉
14、创新设计让世界更美
15、法律结合科技,开创知识经济未来
16、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
17、先专利后论文,新颖优先要留心
18、专利被侵权,请找知识产权局
19、先有专利,后进市场
20、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21、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22、用我们自己的专利筑起新的长城
23、科技创先兴市,知识产权立国!
24、知识产权是中国走向世界的敲门砖
25、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26、保护知识产权就是捍卫法治精神
27、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知识产权
28、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
29、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30、坚决支持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31、时代先锋青少年,抓住灵感搞发明!
32、申请专利不落后,你有我有全都有!
33、要做知识产权明白人,不吃假冒侵权后悔药!
34、亡羊补牢未晚,知识产权先行!
35、企业没有专利,年年为人嫁衣!
36、海信商标失而复得,中国企业海外受阻
37、“两高院”联合公布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
38、申请专利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9、专利、商标和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40、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41、积极开展发明创新,尊重保护知识产权
42、保护知识产权.激励知识创新
43、运用知识财富,发展知识经济
44、知识产权驱动创新.科学技术推进文明
45、提高全民意识.保护知识产权
46、尊重知识.继往开来,崇尚科学,与时俱进
47、全球合作保护知识产权,资源共享推进人类文明
48、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4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人类文明进步
50、知识产权保护为天才之火增添利益之油!
拓展阅读:
【知识产权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本区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届*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采用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依据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力争达到以下目标: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奥运标志、世博会标志等重点商标得到有效保护;制作、销售盗版图书、报刊和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闵行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张辰担任组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孙金康、区整规办副主任徐严政担任副组长,区商委、区科委、区**、区司法局、区文广局、区工商*、区质监局、区药监*、莘庄海关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统一部署、指挥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区知识产权局、区整规办具体负责此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汇总工作。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投入专项整治行动。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实行“*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联手整治”和“一部门牵头、各部门合作”的整治管理*。由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11月20日—11月30日)
区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都要摸清情况,明确整治重点,结合实际,制订专项整治的实施计划。要大力宣传商标法、著作权益法、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经营人员知法、守法的自觉性。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日—2*年4月30日)
区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按照调查摸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治,组织开展好四次联合执法行动:
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从*年12月1日至*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为区知识产权局,其他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重点整治假冒他人专利、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专利权。要认真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建材等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在商业系统专利试点单位落实措施,杜绝销售冒充专利商品现象的发生。依法加快处理专利纠纷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次联合执法行动从*年12月10日至2*年3月31日。
牵头单位为区工商*,其他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重点整治假冒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奥运标志、世博会标志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商标的专用权。要大力加强商标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商标的法制观念和商标保护意识。要严厉查处小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市场、星级宾馆内设商场、名牌特卖场(会)、主要商业街(城)、大卖场、超市、重点小商品市场周边居民出租屋、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和仓库等重点区域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汽配、建材、装潢材料、灯具和农资等方面发生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对严重违法案件要寻根逐源,一查到底,触犯刑法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次联合执法行动从2*年1月5日至2月5日。
牵头单位为区文广局,其他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重点整治非法制作、销售盗版图书、报刊和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行为,加强对出版物市场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护著作权。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举办各类出版物经营业主的法制培训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加强对各类电子市场和软件销售场所的监管和检查,查处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出版物市场的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不断规范各类书店、零售点等合法经营单位(场所)的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分布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人行通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厦附近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的不法经营行为。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加大查处非法出版物批发窝点、仓库的力度,堵源截流。
第四次联合执法(宣传)行动从2*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牵头单位为区知识产权局,其他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重点办好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普及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商标法、著作权益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结合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出台,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主要内容,选择典型侵权案例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召开专利保护研讨会,完善专利行政执法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专利保护沟通机制,并组织好“上海市知识产权十佳卫士”、“上海市知识产权十家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重点检查阶段(2*年5月10日—5月31日)
区整规办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市场的检查工作,注意发现问题,消除整治盲点。要开展市民问卷调查,推进长效管理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检查中发现的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对有关企业和责任人,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2*年6月1日—6月30日)
区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于6月10日前书面报区整规办。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区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按照“*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联手整治”的要求,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要把专项整治行动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落实到人。要定期召开推进会、协调会,对重点阶段工作进行有力的督办,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展开。
(二)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整治合力。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细化措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整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一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的整治要求,各司其职,依法行政,查处到位,文明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区知识产权局、区工商*、区文广局要充分发挥专项整治行动主力军的作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加强监控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要根据地区实际,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加强各类市场的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要着力从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上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强化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情况。区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严格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发现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