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通用5篇)
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正义的旗帜。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篇1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明天是3月15日,提起"315",相信大家都不陌生,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今年我们国家的315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理性消费与维权》。
保护消费者权益应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中学生,大家也要自觉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首先,同学们应该学会理性消费。在购物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要在地摊随意购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保质期的商品;
2、购买食品时,应该尽量选择在正规的超市、食品店购买,在选购时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信息,保证选择的食品是新鲜的安全的;
3、现在一些超市会用赠品来吸引顾客,对于赠品,我们更应该仔细查看它的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期等信息;
4、在购买完后要记得索取购物发票、服务单据等各种消费凭证,并保留好这些消费凭证,这些凭证将是我们之后维护权益的重要保证;
现在,很多同学越来越喜欢在网上买东西,网购被骗的例子在我们周围也时有发生,在此,我提醒各位同学在网购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采用具有安全功能的浏览器,并选择在正规的购物网站消费,面对网上各种各样的促销宣传广告时,要防范虚假网店,不要轻信超低价格商品。
2、网购后要注意保存相关商品的规格、型号和价格等信息页面以及商品交易页面,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3、收货时,务必验货后再签收,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处理,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建议先申请退款,通过电商企业平台等合法途径实施维权投诉。
4、付款时要选择安全的付款方式。
理性消费是我们避免权益受到侵犯的第一层保证,如果我们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或是这些产品使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时,作为中学生,我们还应该学会理性维权。大家应该在家长或者老师的陪同下去找商家理论,用合适的态度去和商家沟通,若问题还不能解决,应该反映到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应有的权益!
最后,我在此倡议同学们在消费时应谨慎仔细,理性消费;同时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应理性维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谢谢大家,我的讲话完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篇2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服务,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 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篇3
各位老师、同学们:
明天就到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们演讲的题目是“新消费、我做主”。
数十年前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的第22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32的生日,而今年3.15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当康师母遇上康师傅,1970的iphone还是板砖,阿比达斯巧变阿迪达斯, nake摇身nike, "板蓝根"转型"娃娃参","白醋"竟成"青霉素"……曾有一个网购段子这样说“去年网购葫芦娃,明码标价998,快递小哥送空匣,店主笑语是六娃。”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想象当李白高呼:“五花马,千金裘!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唉!这酒,竟是假酒。”以他的性格,我想他会摔破这酒罐。当今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某果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痛快,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从农民因为假种子,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司;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
"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新消费,我做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篇4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消费与服务315》,让我们趁315消费者,了解315的意义,了解我们的权益是什么?
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祥和、欢乐,即便是清明节祭奠先人,也充满着祝福的祥和。但是3月15日或许并不是这么的温馨,让我们来认识一下。
自从有了315,似乎教会了消费者如何维权,说白了,是本来就该用法律来维护消费者自己权益的一堂补习课。同样不否认有消费者的不懂法,但更大程度上,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产品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遍及各地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消费与服务”。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然而这里的每一条都与我们密切相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生产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消费者的消费需要。消费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服务广大消费者,首先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消费,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费品种极大丰富,消费领域日益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但是,与此同时,消费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消费增长的因素,如:假冒伪劣行为和不平等格式合同依然大量存在,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信心;有些行业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衔接,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欲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还不健全,保护力度尚显不足;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负担过重,影响了其他消费的支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政策制订、法制健全、价格调控、结构调整、行业规范、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解忧,为消费者服务。服务广大消费者,还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消费者的现实利益,更要关注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注意节能、环保,在生产和消费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证人类的永续发展。
朋友们,我们知道3月15日是我们每一个人节日,当我们了解了消费与服务315的意义,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会逐渐加强,我们不仅仅要在今天学习这样维护我们自身利益,而是应该要每天都学习,都提高这种自我保护意识,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篇5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今年是第25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9年宣传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其宗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所谓“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