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新的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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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新的教育方法

  一、幼儿园教育的一般方法

  1.实践练习法

  这是一种通过真实的生活事件和生活情境,培养幼儿的基本社会生活能力和技能,并增进幼儿的相关知识,激发幼儿的社会情感的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充分利用现实生活,在生活事件、生活活动中,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让幼儿练习、实践,以形成和巩固或改变幼儿基本的社会行为。实践练习法是典型的做中学的方法。如值日生、自我服务、力所能及的园内公益劳动、待人接物、解决矛盾和冲突等。

  幼儿园社会教育中的实践练习法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生活活动本身。它蕴涵了教育的目的和要求,有时它需要教师的引导和帮助。不同的生活事件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有不同的价值。选择对幼儿具有兴趣和挑战性的生活活动与事件是实践练习法取得成效的重要前提。社会行为的实践练习是一个从熟悉到熟练的连续不断的过程,对某些社会行为的练习将延续人的终身。

  2.调查法。

  教师引导和启发幼儿针对社会环境、社会事物及社会现象的相关问题,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收集相关材料,并对材料进行思考、分析,从而发现社会现象存在的状态,或是社会问题的原因,或是社会现象之间的联系。幼儿社会教育中的调查法,主要是解决“是怎样的”和“为什么是这样的”等问题。因此,调查法是以问题为先导的。幼儿通过调查,对社会生活有了感性的和较为具体的认识。因此,调查法是幼儿社会教育的重要方法。幼儿参与的调查不同于成人的调查。一方面在于调查的内容是浅显的、易于发现的、与生活直接相关的,蕴涵的关系应该是较为明了的。另一方面是调查手段以视觉感性的手段为主,看、问、听等是调查的重要方式。

  3.参观法。

  社会领域中的参观法是指幼儿进入一定的现实社会场景,通过多种感官,感知社会现象的状况。社会领域的观察法主要是针对一个或两个社会事物或现象进行深入的观察,以视觉为主要感知渠道。即根据社会领域教育的目的与任务,组织幼儿在园内或园外的场所,让幼儿通过对实际事物和现象的观察、思考而获得新的社会知识与社会规范的教育方法。它能使幼儿教育活动与幼儿实际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通过身临其境,耳闻目睹,接触社会,接受教育。参观法的运用必须服从教育目的,根据教育的要求进行。参观前教师的准备工作是根据教育目的和要求确定参观的地点、对象和进行的步骤,制订好参观的计划。参观时要指导幼儿围绕参观目的进行观察感知。参观结束后,教师要帮助幼儿对参观内容作小结,使幼儿对参观内容有个概括性的了解。

  4.表演法。

  教师有计划、有目的引导幼儿通过身态动作、语言及表情去体验、感受一定角色的情感和行为,从而达到社会性—情感发展的目的。一般应有明确的主题。主题可以是幼儿商定的,也可以是教师和幼儿共同确定的。幼儿可根据这个主题自行确定或在教师的帮助下确定相应的角色。幼儿园社会教育中的表演总是指向特定的发展目标。教师可以根据幼儿发展的需要和幼儿行为、情感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表演的主题和相应的角色,并为幼儿表演创设或引导幼儿共同创设特定的情景,为幼儿的表演提供相关的材料。一般幼儿表演的主题来自现实生活事件或艺术作品(文学作品、电视等)。对幼儿现实生活的关注,有助于表演主题的丰富和生动,也有助于激发幼儿的表演欲望。

  5.讲解法。

  讲解法是向幼儿说明一些简单的、基本的知识和道理,让幼儿了解规则及其意义,使幼儿知道一些基本的事实,知道判断事物的基本标准,即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应该怎样做和为什么要这样做。讲解法不是幼儿社会学习唯一的方法,但是一种重要的方法。教师对幼儿的讲解不一定是全班的讲解,还应该包括小组的和个别的讲解。讲解法的使用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依靠幼儿自己的探索和思考很难把握事实、道理或规则的本质,或幼儿自己的探索和思考达成目的的时间代价过高。教师的讲解有助于降低幼儿理解的难度,或使幼儿真正掌握相关的内容。教师无视幼儿能力的过于深奥的讲解以及不顾幼儿兴趣的过于重复的讲解不利于幼儿的社会学习。讲解不是从道理到道理,而是经常需要例证。幼儿园社会教育中的讲解应该是感性的、生动的、具体的,关注幼儿兴趣和已有经验的。

  6.谈话法。

  谈话法是教师与幼儿及幼儿和幼儿之间围绕某个问题进行的思想和情感交流。语言交流是其核心的表现形式。它经常表现为教师和幼儿之间及幼儿和幼儿之间的相互提问、对答。谈话法在幼儿社会领域教育的使用,有助于幼儿表达对社会事物和现象的经验,有助于幼儿和教师之间分享思想和情感,也有助于幼儿形成一些正确的观念。教师的引导在谈话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教师引导幼儿进入谈话的话题,并表达自己的想法,提出自己的疑问,使谈话围绕教育活动的目标进行。话题可以是教师引起的,也可以是幼儿提出的,但任何话题一定要蕴涵社会教育的目标,并具有可谈性,即谈话能够深入下去。一般说来,话题与幼儿生活的关系越密切,就越具有可谈性。谈话可以在全班进行,也可以在小组中进行。可根据需要灵活组织。

  7.讨论法。

  讨论法是指教师和幼儿围绕某个论题进行的'思想碰撞或思想发散。幼儿园社会教育中的讨论有两种性质,一是价值冲突型的讨论,如谁对谁错等;二是多种求解可能型的,如我们如何帮助班上有听力障碍的小朋友。这两种讨论的相同之处是都有一个讨论过程。讨论法的前提是有一个可讨论的论题,这个论题要么是存在价值冲突,要么是有潜在的众多可能性。不然讨论难以展开和维持。有时,讨论变成了一般的谈话,主要原因就是论题不适宜于讨论,不具有讨论的特性,因此,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论题,而只是谈话的话题。在讨论过程中,教师的首要作用是引导,而不是指导。教师参与幼儿的讨论,应少问,多说,即表达个人见解,以此引发幼儿表达个人见解,应在平等讨论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

  二、幼儿园教育的特殊方法

  1.价值澄清法。

  它是由L.E拉塞斯等人合著的《价值与教学》一书系统阐述的。价值澄清理论的基本内容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而且每个人都依照自己的价值观行事。尽管价值是相对的,个人的,是不能被他人灌输的,但是有理智的人类应该有能力学会运用 “评价过程”进行此法的运用。

  幼儿在日常生活中通过与周围人和事的接触,逐渐形成较为稳定的待人接物的态度。“价值澄清”就是通过幼儿内部心理活动进行价值选择、价值确定,然后付诸于外部行动的过程。价值澄清有七个步骤:

  (1)让幼儿*选择价值。

  (2)让幼儿从尽可能多的选择内容中选择价值。

  (3)让幼儿对各种选择过程及其后果进行思考再做选择。

  (4)让幼儿珍惜和重视自己的选择。

  (5)让幼儿会公开表示自己的选择,并求得大家认可。

  (6)让幼儿根据自己的选择去行动。

  (7)让幼儿重复自己的行动并使之成为个人的生活方式。

  使用价值澄清法,应强调幼儿价值建立通过幼儿自身的内部心理活动、内心情感体验,继而进行意志行动这么一个过程,一个由内到外,思想言行一致的幼儿主动建构价值的过程。它重视幼儿价值行为表现在公众场合与个人独处时都能保持一致。但理论中最主要的不足在于它忽视了个体价值观的确立必须在外部的教育条件下进行才能取得效果。对幼儿来讲,他们很难靠自己建立价值观,而是依赖于外部教育或外部环境的刺激,通过自己的认识才能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因此确定价值的过程应该是在教育的影响下引起幼儿内部心理活动矛盾冲突的过程。价值澄清法有澄清应答法、价值表决法及价值排队法等具体方法。

  2.移情训练法。

  移情是设身处地地站在别人的位置上,从别人的角度去体验别人的情感。移情训练就是通过故事、情景表演及日常交谈等形式,使幼儿理解、分享别人的情绪情感体验,使幼儿在日后生活中,对他人类似的情绪、情感会产生习惯性的理解和分享。培养幼儿的移情能力,可形成幼儿早期社会性行为的动机基础。体察他人情绪,理解他人情感,分享他人的情绪情感并表现进一步的关爱行为,需要有目的的教育过程。移情训练的主要途径有讲故事、编故事、情境表演等。使用移情训练法首先要依据幼儿社会性情感发展需要,选择能够符合幼儿年龄与认识发展需要的情绪、情感。其次,移情发生建立在情绪识别与命名上。老师要从情绪辨别与情绪命名入手进行教育。第三,移情发生还得利用幼儿的自我中心,通过情感换位,让幼儿以自己的情绪去理解他人情绪,以自己的情感体验去理解他人的情感需要。第四,移情训练中选择移情对象应变换身份、性别,以利于训练幼儿对各种不同的人物移情,扩大移情对象,使幼儿形成泛化的不受移情对象与自己关系影响的移情。第五,移情训练法应与情境演示法、行为练习法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让各种形式、方法相辅相成而使移情训练达到最佳效果。第六,移情训练不能只停留在对情绪的理解和分享上,还应对幼儿进行良好行为的教育,引导幼儿用自己良好的社会行为去关心他人。值得一提的是,教师的移情能力和对待移情训练的态度能影响幼儿的移情效果。因此,教师使用移情训练法时自己也得投入真情。

  3.观察学习法。

  观察学习由社会学习心理学家提出。其代表人物班图拉的核心思想就是观察学习。通过模式模仿或观察学习,个体直接学会新的行为模式。幼儿通过观察学习而获得相应的社会认识与行为的方法,就是观察学习法。这种方法强调幼儿的主体作用,观察学习法有三大优越性:一是通过观察、模仿、学习,幼儿可以立即学习新的行为模式。二是通过观察学习,可以激励隐藏在内心的行为倾向变为外部的实际行动。三是对行为模式的模仿可以改变、消除或强化个体原有的行为模式。社会心理学家对观察学习的过程具体分析为四个步骤,针对四个步骤对教师也有一些基本指导要求:

  A注意。幼儿注意被模仿的行为模式。教师应当设计提供容易引起幼儿关注的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应该有鲜明的特点或具有权威感等引人注目的特点。

  B记忆。在幼儿注意和观察之后,脑中存入刺激留有表象记忆。教师要给幼儿记忆的机会,模式出现停留时间长一些,行为展示慢一些,清楚一些。

  C行为复出。观察并记住了新的行为模式,在动机作用下再现有关模式行为。要使观察到的模式表现为幼儿自己的行为需要驱动力,因此教师应该提供环境,提供条件让幼儿实践观察到的行为模式,尽管最初只是粗略的近似的行为。

  D强化或调节。模式行为经常再现,需要受到强化刺激因素的影响。如果学习者看到模式行为受到他人奖励和赞赏或自己的模仿行为出现受到奖励,这是正强化出现,会增强幼儿产生模式行为的欲望,反之就会减少产生模式行为。“强化或调节”这一步发挥作用依赖于个体对奖、罚的态度。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应对良好的模式行为给予积极的态度与评价,产生积极的强化。如果对于不良行为模式教师就应设法抑制,就应把这种行为模式消除在内部表象转向外部行为的中介过程中。

  4.角色扮演法。

  角色是指社会中有相应职位,承担一定责任且遵守特定社会规范的个体。角色扮演就是幼儿遵循角色要求和期望所表现出来的一系列行为。角色扮演法就是:创设现实社会中的某些情境,让幼儿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使幼儿表现与这一角色一致的且符合这一角色规范的社会行为,并在此过程中感受角色间的关系,感知和理解他人的感受、行为经验,从而掌握自己承担的角色所应遵循的社会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斯托帕曾用实验的方法检验儿童扮演角色的活动对儿童道德行为发展的影响。实验证明,通过角色扮演法训练的幼儿可以通过承担某种角色,了解角色行为特点,设身处地理解角色心情,有利于利他行为的产生。

  “教育有法,而无定法”,这是教育方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教育方法的确定和选择,是依据教育过程本身所具有的规律性,不是任意的,需要老师发挥教育机智,根据条件和需要,对教育方法进行艺术性的再创造,再加工,灵活地艺术地运用于教育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