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文稿
安全文稿
一、学校组织集体交通活动常识
近几年来,在全国中小学交通事故中,集体性的占了相当的比例,而且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因此,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掌握如下一些安全常识是十分必要的。
1、 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准许,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参与交通活动。
2、 组织学生集体交通活动,事先要周密计划,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要有活动安全预案、措施和人员分工的岗位责任制度。
3、 要组织人员事先对所从事交通活动的交通工具、路线和活动地域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和勘察。
4、 要主动与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取他们的支持,严格依照有关的管理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从事交通活动。
5、 在交通活动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组织学生集体交通活动需要有教师带队、指挥,较大型的活动,要有学校领导带队、指挥,并配相当数量的教师管理。
6、 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和安全常识的教育,在组织学生集体交通活动前要有安全预防教育,活动中要有安全随机教育,活动后要有安全总结教育。
7、 不组织没有准备、没有把握和没有安全保障的学生集体交通活动;也不组织未经上级批准的学生集体交通活动。
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一)行路常识
行路是中小学生最基本、最常见的交通方式。因此,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如下一些常识。
1、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群体行进要列队,横排不要超过两人。
2、 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在没有这些标志、设施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长队伍横过车行道时可视情况分段通过,有条件的可佩带明显标志,如小黄冒等;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
3、 行路时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和车辆转向灯的变化。
4、 当公共汽车站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时,上下车要避让车辆,并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
5、 不要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外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抛物、泼水、散发印刷广告或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
6、 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
(二)骑自行车常识
目前我国中学时上、下学大多以骑自行车为主,特别是在城市,这一现象更为突出,有的学校甚至绝大多数学生都骑车上、下学,这就使得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骑自行车的`安全常识更为必要。
1、 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没有车闸或没有安全保证的自行车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不要在车行道上学骑自行车。
2、 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行驶,不能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
3、 经过较大陡坡或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时应当推车行走;雨、雪、雾等天气要慢速行驶,路面雪大结冰时要推车慢行。
4、 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车时,不要与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过猛,不要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
5、 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骑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驶,不要两辆以上并排行驶。
6、 两辆车行驶,两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挤抹,相互追逐。
7、 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不要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不要手扒机动车行驶。
(三)乘机动车的常识
乘机动车是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也是广大中小学生出行经常选择的交通方式,因此应该教育中小学生掌握如下一些安全常识。
1、 要选好车,特别是学校组织学生的集体交通活动,要取得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并在他们的指导下,确认驾驶人员的准驾资格后,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有准运资格的,质量优良的客运车;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机动车不具备载客的准运资格或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该车;不乘超载车。
2、 不要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招呼出租车,应该在车站台上或指定的地点依次候车,车来后,待车停稳时,再顺序先下后上;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3、 上车后,应找座位坐好,没有座位时,应该抓好把手站稳;乘坐小型客车,前排的要主动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货车或拖拉机;乘坐二轮长车必须要12岁以上,并戴好头盔,在驾驶员身后两腿分开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4、 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5、 车到站后,下车时不可拥挤下;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下车,开关车门时不能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下车后,需横穿车行道时,应在确定没有车辆过往时,从车尾部穿行,切不可从车头部贸然通过。
6、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