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心原则是外界的东西动摇不了的

内心原则是外界的东西动摇不了的

清朝时,出身于农家的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较正规的儒家教育。顺治十八年,已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无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做县令。

罗城归于清朝统治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6家,茅屋数间。县衙穷得连门墙都没有,只有三间破草房,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于成龙从山西老家带来的一位仆人忍受不了这样的清苦,就对于成龙说:“当官如果是这个样子,还有谁愿意当官呢?你应该请求调离此地,否则还不如回老家种地呢。”

于成龙说:“我本来就是个农家子弟,现在能当上知县,为百姓做事,还有什么不满足呢?和这里的百姓相比,我们并不算清苦,你就不要抱怨了。”

于成龙知足常乐,为百姓的事到处奔忙。他那个仆人见劝不动他,又不甘心跟着他吃苦,竟然偷偷逃跑了。

罗城的百姓见于成龙是真心为他们办事,便自发地前来看望他,有的还给他带来了一点钱物。于成龙说:“我一个人用不了多少钱,你们的心意我领了。钱物我绝不能收下,这是我做人的准则啊!”

罗城百废待举,首要的在于安定社会,恢复生产。于是,于成龙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乡建立保甲,严惩罪犯,大张声势地“严禁盗贼”。境内初安后,他又令乡民练兵,接着又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盗”再不敢犯境。

在消除内忧外患的同时,于成龙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闲时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为题写楹联,以示鼓励。三年之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芦光祖举荐为广西省唯一的“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四川合川市)知州。离开罗城时,他连赴任的路资也没有,出现了百姓“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十里,哭而还”的感人情景。

后来于成龙升任湖广下江陆道道员,驻地湖北新州(今新春县)。在湖北期间,他的地位和环境都有了很大改善,但他仍然心清如水,保持了异于常人的艰苦生活作风。

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如果心如水质一般清澈,即便有泥沙倾倒下来,也不过是晃上几晃,泥沙尽可沉底,水质仍是一片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