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堇年:在旅途中想起来的人才是最爱的

  爱的安亡,使我们每个人都成了守墓人。

  不知为何,那个晚上我脑子里不断浮现出的画面,是两个无所事事的中年人,坐在幽暗的亭子里,默不作声地喝盖碗茶。四下全是雨水的腥湿气,黑色的屋檐静静滴着雨。两人就这么消磨一下午的时间,相对无言,风平浪静,背后各是一生的波涛诡谲,不可说。

  傍晚,暮色,落日,夕阳……

  怎么说都好,你知道的,就是那一小段稍纵即逝的时光黄昏不叫作黄昏,仍然是哀丽的

  一如莎翁所说

  玫瑰不叫作玫瑰,仍然是芳香的

  ——题记

  1

  我这才发现,我常年生活的城市,因为多云,是一座没有落日的城市。

  坐在餐馆的院子里等人,没有灯,暮色四合,仿佛一帘帷幕坠下那般迅速。黄昏显得如此浓郁,叫我突然回过神来,想,原来我这么久没有见过这里的落日了。

  是时刚刚从美国旅行回来,先是自驾车横跨大陆,从旧金山开到了华盛顿特区,历时五六天。又从华盛顿特区开始,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一路停留,从东到西,回到洛杉矶,绕了一个大圈。

  那一路上让人印象最深刻的,竟是每天傍晚的一场落日。

  加州一号公路的黄昏,夕光洒满了海面,金跃银闪。

  优胜美地国家公园的黄昏,落日化为一只鲜红的咸蛋黄,隐没在层层山林背后,半个西天都是淋漓尽致的血红。

  新墨西哥州的黄昏,整个西天铺着几片粉红色与紫色的雷雨云,云块巨大无比,低得仿佛就贴在车顶,云中全是闪电,像是一个人在云层背后飞奔,白驹过隙似的,时不时在云缝中露出闪光的耀眼身影。那些闪电,或因遥远,竟然全无声音,只见光剑。

  随着天色渐晚,漫天粉红和紫色的云变成深蓝,继而又变成了藏青色,色彩饱满艳丽,如天鹅绒丝缎。闪电把整个天空都劈为两半,大雨倾盆而下,一瞬间仿佛在瀑布底部,什么都看不见了。其景之壮观,真是终生难忘。

  华盛顿特区的黄昏。落日从林肯纪念堂背后落下去,形成了一只天然的心形云朵,许多人驻足拍照。可惜方尖碑正在维修,罩上了一层脚手架,有些煞风景。

  纽约的黄昏,昏昧、闷热,有时候有雨,独自坐在酒吧随便喝几杯什么,这座城市的饱满热烈与一个人的无所事事对比太大,尤其令人孤独。

  盐湖城的黄昏。我一个人站在房间窗口望着晚霞如油画一样,颜色四溢,忍不住下楼去游泳,躺在水里望着落日,那一刻像回到久远的童年。

  而在亚利桑那州野营的黄昏,篝火刚刚熄灭,苍穹便撒满了漫天星辰。夜里帐篷里面冷得像冰窖。我听着远处的山上传来的阵阵雷声,想,这一趟旅途之后,我打算从此只做一名黄昏收集者。

  2

  记得在华盛顿那几个傍晚,我总是坐在杜邦环岛的街心花园长椅上,和周围那些各式各样的陌生人一起,彻彻底底地发呆,看匆匆来往的行人。唯一不同的只是他们歇歇脚就走,而我一坐就是四五个小时,没有人坐得比我更久。如果说一个城市是一本书的话,我会感觉自己像一枚不起眼的书签,偶然被命运插入了这本书的几页,读到了它的几行片段——杜邦环岛是一个着名的同性恋社区,随处可见花枝招展的年轻男人三五结伴,在街心花园碰了头,相约去小酒吧度欢乐时光。跑步锻炼的人穿着艳色的运动装匆匆而过;上班族提着公文包从地铁口涌出来;遛狗的人聚在一起用摄像机拍视频;单身白领拿着一盒沙拉,坐下来吃。一位戴眼镜的斯文男青年抱着竖琴坐下来,放好谱架,对着乐谱弹奏,似乎丝毫不介意背后一组朋克乐队也在表演,贝斯和爵士鼓声很吵。

  有个高大的白人流浪汉,面容竟然还很标致,穿着一双破了洞的露出大脚趾的袜子,裹着一条脏得看不清颜色的毯子,脚边放着一只杂物塑料袋,每天下午4点到5点之间,都坐在长椅上。有时候是认认真真沉默地读书,有时候和我一样茫然望着人群,有时候专心致志地拿刀片在自己胳膊上刻画着什么。他不闹、不疯,5点之后公园人多了,他便默默站起来,裹着毯子离开。是发生了什么事,让这样一位年轻力壮的白人男性选择这样的流浪汉生活?我几次很想要走上前去问问他,但始终没有勇气。

  我还曾注意到一个容貌清丽的白人女孩,手持一本书,以矫揉造作得几乎可笑的姿势,端坐在喷泉边上一个高高的明显位置。我一眼断定她一定不是为了读书——从她那犹疑不定的眼神,按捺不安的身姿,以及刻意把书的封面立起来的辛苦用心,显然知道她在等待一个从未见面的人。碰头暗号一定是那本书。果不其然,过了很久之后,一位男士来到,环顾周遭,看到她的那本书,便朝她走过去,两人的唇语明显是在自我介绍。笑着握手之后,姑娘收好那本她根本没看的书,两人相约离开。

  因为坐得最久,所以大概只有我才洞察到了这一则小小的人间喜剧,未曾想到国内20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们首次约会以书相认的老梗居然在这里可以重现,不禁笑了出来。

  那一天先后打断我观察的,是两个亚洲女孩,和一个犹太男孩,他手持一瓶啤酒走过来,问我要打火机。

  后来的几天,没有坐在杜邦环岛的时候,我就坐在国会山下面、方尖碑前面的草坪边上,在浓得让人易醉的黄昏里,看年轻人热火朝天地打棒球、踢足球——都是朋友们组的队,煞有介事,装备齐全,带了金毛狗,还有折叠椅、运动饮料,都穿了好看的队服,玩得非常认真。

  在国内,我们很少见到成年人对于玩耍和消遣这么认真。他们很少认真对待玩耍,而是把生命用在了认真学习、认真工作、认真挣钱、认真奋斗……上面。

  这当然是对的——反正生命不是浪费在玩耍上面,就是浪费在奋斗上面——然而,奋斗的初衷,往往是为了最后能玩耍,不是吗?

  3

  回国后就再没有见到如画的落日了。雾霾天没完没了,混混沌沌地亮了,又暗了。一天,又一天。

  后来有一次,在北京去天津的高铁上,才又看到了落日。

  初秋的落日,像雾一样铺陈在浅浅的杨树林上,那一刻像极了纽约郊外——也是在列车上,纽约去往芝加哥的慢车,车窗是茶色的,一路看去,不知是河是海的水域,无边无际,也是在雾一样的暮色里。列车的茶色玻璃令眼前一切变得像一卷底片,你知道这卷底片记录的风景已逝,突然舍不得将它洗印出来了。

  那天我突然感伤,回忆像一群捣蛋的孩子那样追上了我,把我逼到墙角,蓄意嘲弄我,要我缴械投降。我成了手无寸铁的倒霉蛋,也的确毫不反抗地缴械投降了,虽然我多么清楚,在我们密密匝匝的,疲惫的生活中,感伤这种东西是多么无济于事,而且很容易沦为笑柄。但那一刻,窗外的景物飞逝,仿佛给了我片刻的*,让我明白时间给我的遗产永远都在,只是我太少回头。

  少年时写“在旅途中想起来的人才是最爱的”,这句子是无心之笔,现在回头去看竟成了真的。

  也就是在去天津的那天,我在列车上听的是小娟《山谷里的居民》。这专辑中翻唱的《走在雨中》,当时是在广州中山纪念堂听的现场版。

  小娟穿着白裙子,嗓子也如白裙子一样干干净净。从来没有一个人的歌声让我泪如雨下——真是羞于启齿,我竟然泪如雨下了。当时身边坐着的是S,我哭了一整首歌的时间,但S却不知道。

  一个坐在你身边的人并不知道你在哭,可见两人之间也是穷途末路了。

  后来,也就是我在芝加哥旅行的时候,有天夜里走出酒店散步,市中心繁华地段在晚上仍然人潮如织。我望着密歇根大街上的灯火,以及映满了灯火的芝加哥河,不由得在桥上停下了脚步,觉得这一幕如此熟悉,颇像广州的珠江夜景。

  我也就想起了几年前那个百无聊赖的夏天,我们也是散步,无聊到去坐珠江的夜游船,空荡荡的船舱,日光灯惨白而透亮,活像一个年老色衰的妓女,哗啦一下脱光了衣服,不给一丝想象的余地,叫人欲望尽失。还好S很体贴地给我剥红毛丹吃,吃掉整整一大袋,从前我没吃过,听说是野荔枝。

  距离珠江夜游一年后的某个夜晚,我们拿着免费赠票去中山纪念堂听歌手小娟的现场演唱会,明明还有另外一个朋友在,可我一点儿都顾不上了,小娟的歌声竟然就这么令我潸然泪下。所以如今一听到那首《走在雨中》,就想起S,想起歌词里唱到的:

  往事

  说不尽

  就像山一样高

  好像海一样深

  甜蜜迤逦

  彩虹般美丽往事

  说不尽

  我也不明白,其实我也才浅浅二十几年阅历而已,何以至于这样泪下。大约只是落寞,想起了这一生我们以为的很多事,也就是我们的“以为”而已,不过如此。

  剩下的,只有广州夏季的暑溽,连同一些细节碎片,向我印证那样一段日子真实存在过。绵密潮湿的炎热,晒得人快要融化的大太阳底下,我和S心烦气躁地在闹市区一家菜馆吃了叉烧饭,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掉;结账的时候价格小贵,S接过服务生递来的账单,仔仔细细地计算价钱有没有出错,还动用了手指。吃完饭,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走很长一段路去公交车站,坐上公交车之后我真的差一点儿就睡过去了。

  再没有什么能比公交车更让人感觉生活窘迫了:汗流浃背气味杂陈的公交车,塞着一厢陌生人,面目皆相似且模糊,种种生活不易都明白无故地写在脸上。那种凝固的、结结实实的、挥之不去的疲惫与麻木,令人感觉可怕。

  我们下车后,又走了很长一段路,进了小区院子,爬完长长的楼梯,才回到家中。颓坐在沙发上,屋内光线昏暗,空气闷热,可能是因为心情烦躁,我拿接下来的一下午时间都不知如何是好。

  那一年我抑郁症很重,茫然得像无头苍蝇,一次次从老家飞去广州,急于将自己交付出去,几近无理偏执。先是蛮横闯上舞台,演足一个牺牲者的戏份,再攒足了怨气,最后一股脑地撒给对方,跳下舞台就走,留下张口结舌的舞伴和莫名其妙的观众。万般自我否定之下的生活,真是再没有比那更绝望的了。

  又失眠。有时候挣扎到凌晨四五点还睡不着,S正酣梦,我便一个人走上阳台,看着好不容易稍微清冷了一下的广州城。天怎么也黑不透,那种不彻底的黑暗,混沌至万念俱灰。

  有时候又是一个人冲出去。12月的广州在夜晚还是有些凉意的,顶着大风绕着大桥走一大圈。星海音乐厅灯火荧荧,门前总有流浪歌手坐在音箱上弹吉他,高声歌唱。气喘吁吁地冲回家来,闷声不吭,和衣就睡。

  硬板床上被子很薄,冷得我瑟瑟发抖,床单经久不洗,气味复杂,我枕着那种挤公交车一般的落魄和无助感,想念老家,闭眼渗出泪来。S苦闷而无奈地看着我,无法理解,也不知如何是好。

  最好的回忆,大概就是去烧烤摊吃生蚝扇贝了。烟熏火燎的夜晚,简陋的小桌子上杯盘狼藉,酒瓶子散了一地。喝到夜深,也不想回家。那条长长的楼梯,永不开窗的小卧室,气味陈杂的床,黑暗的小厕所,让我不敢面对。我又不能不顾情面地抱怨,为何并不拮据,却非要过得这么潦草。

  其实大约是生活的真相,叫我不敢面对。

  今日回想起来真是又悔又愧——当时我的抑郁是生理疾病,固然可以谅解,我也不想如此。但受苦的不仅仅是自己,更是别人啊。

  那时我对S说过,你不知道我在你身上有多大的梦想。

  其实后来才觉得,两个人之间,别说这么重的话。许多重话本就是夸大其词,好像在一上路的时候,就背负了沉沉包裹,稍微远一点儿就累。反倒不如什么诺言什么期许都没有,轻车熟路走下去,能走多远就多远,指不定还长久些。

  爱的安亡,使我们每个人都成了守墓人。

  三年后的夏天,我就这么站在芝加哥河的桥上,望着威严整饬的壮观建筑群,在有风的黄昏里,想念起广州的暑热来。

  (未完待续)

  本文摘自七堇年主编《近在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