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书籍简介

《洛丽塔》(Lolita),又译为《洛莉塔》、《洛丽泰》、《罗莉泰》,是俄裔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作绝大部分篇幅是死囚亨伯特的自白,叙述了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未成年少女的恋爱故事。

小说最初未获准在美国发行,于1955年首次被欧洲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1958年终于出版了美国版,作品一路蹿升到《纽约时报》畅销书单的第一位。《洛丽塔》已被改编成电影。

《洛丽塔》书籍简介

小说描述一位从法国移民美国的中年男子亨·亨伯特(Humbert Humbert)在少年时期,与一14岁的少女安娜贝儿发生了一段初恋,最后安娜贝儿因伤寒而早夭,造就了亨伯特的恋童癖(The child I love),他将“小妖精”定义为“九到十四岁”。亨伯特最先被一名富有的寡妇抛弃,后来又迷恋上女房东Charlotte Haze的12岁女儿洛丽塔(Lolita),称呼她为小妖精。由于儿时的阴影,亨伯特对洛丽塔无法自拔,为了亲近这名早熟、热情的小女孩,亨伯特娶女房东为妻,成为洛丽塔的继父。小说中的女孩原名桃乐莉·海兹(Dolores Haze),西班牙文发音的小名为洛丽塔(Lolita)或洛(Lo),因此作为书名。

后来女房东在丈夫的日记中发现自己的丈夫对女儿的企图和对自己的不忠,十分生气,于是写了三封信(后来被亨撕碎,但根据文章中,信的残篇段句,三封信的内容想表达妻子想离开丈夫一段时间,然后再找机会复合,表现出妻子对丈夫的爱)在寄信的途中被车子撞死。亨伯特将洛丽塔从夏令营接出来一起旅行,他以为在洛丽塔的饮料中下药,就可以在不知不觉中猥亵她。 结果药对洛丽塔全无效果(因为那并不是真正的强力安眠药),相反第二天清晨洛丽塔主动挑逗亨伯特,发生乱伦的关系。

亨伯特然后告知洛丽塔她的母亲已经去世,至此洛丽塔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接受了必须和继父生活下去的这个现实。 亨伯特带着洛丽塔以父女的身份沿着美国旅游,他利用零用钱、美丽的衣饰和美味的食物等小女孩会喜欢的东西来控制洛丽塔,以及继续满足自己对她的欲望。洛丽塔长大后,开始讨厌继父,她意识到“即使是最可悲的家庭生活也比这种乱伦状况好”。

于是她开始跟年纪相当的男孩子交往,并借着一次旅行的机会脱离继父的掌握,一开始亨伯特疯狂的寻找,但是最终还是放弃了。三年过去,一日亨伯特收到洛丽塔的来信,信上说她已经结婚,并怀孕了,需要继父的金钱援助。亨伯特给了她400美元现金和3600美元的支票还有把屋子卖了买家先付的10000美元跟房子的契约。他要求洛丽塔说出当时拐走她的人,洛丽塔告诉他那人正是奎迪(Quilty)( 作品中被女主角认为是东方天才哲学家),其为学校演出的剧作家,并告诉他,她和奎迪出走后,因为拒绝了奎迪要她和其他男孩子拍摄色情影片的要求,而被奎迪赶了出来。亨伯特请求洛丽塔离开她的丈夫和他走,但是她拒绝了这个要求,亨伯特伤心欲绝。他追踪并枪杀了奎迪。最终, 亨伯特因血栓病死于狱中,而17岁的洛丽塔则因难产死于1950年圣诞。

纳博科夫来到美国之前,《洛丽塔》的种子已经萌芽,但是使这一题材彻底得以实现的正是美国和美洲大陆。美国的生活和经历为《洛丽塔》的成长提供了地理背景、有地方和时代特色的人物、小说第二部分的发展线以及完全不同的结局。

美国现实生活还为纳博科夫描写洛丽塔与成年男子同居的大胆举动提供了活生生的事实案例。在这一过程中,纳博科夫格外关注各种事故、性犯罪案件以及谋杀案的新闻报道,还把有些案件的大致情形记录下来,甚至有些几乎被原封不动地引入《洛丽塔》中。其中有一桩案件“吉·爱德华·格拉默谋杀亲妻案,在会见了怀孕了的洛丽塔后,亨伯特驾车重访拉姆斯代尔,路过夏洛特·黑兹的墓地时,突然插入对这起案件的描述”。所有这些都是美国活生生的社会现实,纳博科夫收集这些“资料”,并把它们加以巧妙的排列组合,移植到《洛丽塔》中。

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它的悲剧性不是因为得到和失去,也不是因为忠诚和背叛:更不是因为它是一个涉及生活伦理的家毁人亡的故事和一个关于刑事法律的情杀案件。它的悲剧深渊乃是源于——“欲望”。在所有涉及色情的语言之下,是作者关于“欲望”主题的严肃叙事。纳博科夫在“谈《洛丽塔》”一文中,曾指出了欧洲文学史上的一个常见现象,作为表象的“淫秽”存在于严肃文学之中的事实:“千真万确,在古老的欧洲,一直到18世纪,蓄意淫秽与喜剧片断、辛辣讽刺与异想天开的杰出诗人的作品,神韵常常一致。”但他仔细分辨了色情作者在下流小说和严肃创作之间的差异,指出“色情”这个词意味着平庸、营利主义,以及故事叙述手法的一些条条框框。

淫秽必须与陈腐相结合,因为每一种审美快感,都不得不完全被一些简单的性刺激所取代”,而《洛丽塔》“使用的是写作技巧”,追求的是“艺术的独创性”。因此,我们不妨认为,在“色情”这个能指符号之下,包藏着作者探索人类欲望问题的意志和野心。在人类探索“我是谁”的永恒追问中,欲望是一个不断被提及的问题。

从《圣经》时代开始,“原欲”和“原罪”就被并置在一起。在《圣经》故事的“失乐园”事件中,从欲望通向罪感是由“智慧”一手导演的,羞愧而非内心觉悟构成了赎罪之路。而在现代的《洛丽塔》中,悲剧是由面对欲望所采取的一系列愚蠢举措所导致的。然而与“失乐园”不同的是,《洛丽塔》的赎罪之路不是由于羞愧,而是由于智慧所产生的内心自省,这是《洛丽塔》的意义所在。

愚蠢,是写在《洛丽塔》故事“背面”的一个词。亨伯特对性感少女洛丽塔的欲望追逐,从一开始就深陷在一系列自以为聪明、而实际上是愚蠢的行动之中。因为一旦点燃情欲之火,亨伯特被烧得糊里糊涂,从而变得胆大妄为。为了接近洛丽塔,他与洛丽塔的母亲黑兹夫人结婚,愚蠢地挑战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希望在道德世界的婶隙之中,实施自己的情欲计划。在黑兹夫人因车祸死去之后(实际上是被亨伯特与洛丽塔两人之间的秘密情色所气死),亨伯特带着洛丽塔像罪犯一样,遮遮掩掩地宿栖在美国简陋的汽车旅馆。欲望实现了,愚蠢却在升级,因为洛丽塔的现实肉身使亨伯特失去了真实感和判断力。面对洛丽塔,他已经退化成一只野兽:“我爱你,我是一只五足动物,可我爱你。你可鄙、粗鲁,坏透了,可我爱你,我爱你!”为了留住这个梦想中的欲念,为了“诱惑,永恒的折磨,痒痒的难熬,疯狂的希望”,失去理智的亨伯特把他与洛丽塔的关系降低到膘客与妓女的位置,2.5美元进行的一次性交易成了亨伯特的生活目标。

所以当奎尔蒂诱拐了洛丽塔,绝望的亨伯特杀死了奎尔蒂,自己也死在狱中。这就不止是欲望的破产,也是喻指迷失于欲望所导致的愚蠢而催生的毁灭悲剧。在杀死奎尔蒂之前,奎尔蒂惊惶失措的愚蠢狡辩形象,事实上正是亨伯特内心那一面镜子中的真实自我。亨伯特杀死“自己”,既象征着清算欲望,也象征着悔悟和救赎。从这个角度看,《洛丽塔》并不缺少道德批判,只是这种道德批判不是站在世俗人的伦理立场对日常生活的乱伦、失德做出的评价,而是以一个文学家的道德意识,在哲学的高度上对人的生存困境做出的描画。

作为一部举世公认的奇书,《洛丽塔》借用情色小说的外壳,成功地抵达了人类心灵深处核心地段,描画着人与世界相遇时的投入、冲突和失败,其中蕴涵的悲剧感,正反映了一个严肃作家的良心。因此,与其说《洛丽塔》是一部批判之书,毋宁说它是一部怜悯之书。通过迷离幻美的文字,纳博科夫用幻想般、魔术般的情节编织出的生活真相,除了在对美的沉迷之外,还促使人们进一步地对人类的生存困境做长久的思考。

和纳博科夫笔下的许多人物一样,亨伯特是一个化了装的极端个人主义的艺术家。他禀然敏感,想象力丰富,但近于偏执。他在小说中曾引用一位诗人的话说,“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当然,在《洛丽塔》中,这种所谓的“美感”既有艺术华丽的诗意,也充满了情欲堕落者阴恶的罪恶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