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组缃:谈癖

  人之癖,当无聊闲谈的时候,是个有趣的题目。

  何谓癖?严格的定义倒似乎不容易下。通常大约是指某些不正常、没道理的习性而言。其形成,想多起于积习,慢慢发展而成心理甚至生理的病态。世上绝对无癖的人,恐怕不见得多。不过普通人的癖,或因司空见惯,人遂不觉,比如喜抠鼻孔,好抠脚丫之类;或因相习成风,*,比如旧时代的人喜爱妇女小足之类。有一些癖,来得显着而又奇特,使别人惊诧,不能理解;他本人亦莫知其然,并且无可如何:这就应当归入怪癖一类。

  有一位本家老哥,终天做一副怪脸:眼睛瞪着,鼻梁皱着,牙关撕开着,自鼻侧至嘴角,扯出两条很深的折痕。略如佛殿前四大金刚的面目。我初见他时,以为他本是这副面目。那知其实不然。有一时他忽然松开脸孔,怪相立刻不见,五官原来都很秀气。然此秀气的脸孔,只可于偶然的一刹那中见之,经常显现出来的,还是那副“金刚怒目”的怪相。此人甚怕我的父亲。父亲常叱骂他做此怪脸,他即努力要抹去脸上怪相,但极不易如愿,而且不能持久。我们有时嘲笑他;仿效他,他即生气。又有一位同学,当与他对坐谈笑,或并肩同行时,他常常突然一回头,自用其嘴咬一下肩膊,并发出一种怪声,如狗抢食时的叫声。此种怪动作,每日至少要做二三次,总把我吓了一跳。他即脸红耳赤,觉得极难为情。察其情,直有不能忍禁的苦处。像我们平常人打喷嚏或打嗝儿一样。有一年在津浦铁路上遇一旅客,此人与我同房。我看见他的脸上,眼睛,眉毛,鼻子,嘴唇,以至两边腮巴,每个部分,每块肌肉,无时无刻不在动着。各部分的动,有许多变化,或二至三个部分向同一方面动,或另以数部分作方向不同之动;或各部分轮流递换地动,或各部分同时一齐动。而且或努,或扭,或扯,或牵,或跳,方式种种不同,总使整个脸孔经常地保持在动的状态中。动到—种辰光,大约他自己也觉得难过或难为情了,就用手使劲在脸上摸一把,意欲使之不动。但无效果,不等他的手拿开,脸上各部又已开始动起来了。此人脾气甚大,见人偶有笑容,以为笑他,即怒目相视。但尽管怒视,他的脸还在动;见茶房露笑容,他必怒骂:“王八旦,笑什么,没规矩!”但尽管怒骂,他的脸还是要动。车中无聊,有时我亦偷偷将脸面壁,而仿效其动。可是顾此失彼,不知所措。以视他脸上那动之匀称熟练与自然,怕练他十年也不会成功。

  幼时家中有一常来的客人,此人有数怪癖。当他举碗喝茶时,他必先以左手食指入茶中,立时吓了一跳,连忙缩回手指,而后才若无其事的喝茶。当他睡觉时,解衣后于床沿坐定,忽然举起一足,把鞋子摔出很远,于是独脚跳着过去,套上那鞋子,重复回床坐定;再把另一脚上鞋子照样摔出,又照样跳着过去,把它穿上。如此表演毕,才若无其事的上床安寝。当他大解时,他搂起衣摆,走到厕上向坐处探头一看,而后吃一惊似的走回;再走去一看,重又走回,如此来往二三次,才若无其事的解开裤子,坐了上去。幼时顽皮好奇,因为素知他这些有趣的怪癖,到他睡觉或上厕所时,必从门缝中窥看。我看见当他这般表演时,他的脸色极是严肃认真,绝无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他喝茶时试之以手指,而又吓了一跳,表情亦是如此。而且每次必如此做一套。察其情似亦有不得已者。他的怪癖,不止这三种,据传说,他的太太就知道另有一种,可惜未闻其详。不过上述三种,都是我们大家所熟知亲见的。

  以上所说,苟非亲眼看见,谁能置信?若说是因心理或生理的病态,毕竟是何病态?若说由于积习,又是怎么样养成的?其间必有一些复杂而微妙的原因,人莫能知。癖之怪而至于此,真是太没道理了。

  一个人的生活过于窄狭单调与呆滞,最易使其习性作畸形之发展;一个人受压迫太甚或生活太悲苦,最易发生心理甚至生理的病态:旧时代妇女之有怪癖者特多,实非偶然。

  曾见一婢女有偷食癖。做婢女的吃不着少爷小姐吃的好东西,因而偷了解馋,这本是有道理之至的事。但此婢女情形有不同者。她的老主人性格宽厚,少主人则力讲*平等之道,他们待她实在很好(后来送她上学校读书,做了女学生)。每逢吃东西,必有她的一份。但是递给她时,她总不肯接受。她说:“我不喜欢吃这个。”但背后她必想方设法,甚至冒甚大危险,偷食此拒而不要的东西。后来发现的次数多了,人人以为奇怪。一次同伴于闲谈时问她何必如此。她说:“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觉得偷的好吃些。”说此话时,愁眉苦脸,若不胜重忧者。又见一婢女有放火癖。她荷包里老藏着一盒火柴。当她到柴房取柴时,她即将柴草点燃,看着火烧大了,她又吓得大声呼救。早晨她在房中扫地,往往暗将帐子点燃,但随即以手乱扑,并且急得呼号。在避人耳目之时,她总要放火,而且总把自己吓得面无人色,以至哭叫。起初,人家不知道此即她自己干出来的事,于是疑神疑鬼,当是狐仙作祟,轰传远近。但日子一久,马脚渐露,终于把她拿住了。问她何以如此,她说不出道理。此女时十六七岁,聪明,伶俐,主人素来爱重。说她出于顽皮无知,说她心里藏着什么怨恨,似都说不过去。

  有一妇人吃饭,必须捧着碗,靠在门方上站着,才吃的下去;否则不能下咽。若参加宴席,她只能陪着坐坐,连筷子也不举。必待席散,她才到厨房里盛一碗饭,箝点菜堆在上面,慢慢的吃着,显得香甜无比。若出外赴席,亦必回家再吃。她发觉人家有意的看她吃饭,必羞的狼狈而逃。因此她躲到偏僻处的门上去吃的时候多。人家拿她取笑,她即说:“各有各的脾气,少见多怪的!”此人婢女出身,后作主人的偏房,后又扶正。又一年老仆妇,经常以坐着打瞌盹,为正当的睡觉;除非重病不得已,从未上床躺着睡过。坐以打盹的地方,最好是门阶上,旧式床的脚踏上,否则短脚凳上亦可。坐高凳难得佳眠,平躺着则不能合眼。又此妪喜食瘟猪肉及腐臭霉烂之菜,简直嗜之如命。若闻何处何家弃有死猪及腐烂败味不堪入口之菜,必跑去设法弄来,虽有要事在手亦丢开不顾。

  在太太们,洁癖怕是最普通的癖。我的一位寡婶,除一贴身婢女外,不许任何人进她的卧房。即此婢女,亦须确有必要之事,始许脱去鞋子进去,立刻就须出来;闲常轻易不许入房,不脱鞋不许入房。人至其家,除递来的茶碗外,任何物件,即如桌子、凳子、门扇、墙壁之类,也最好不要随便用手去摸或动。她很爱我。一次她生病,叫我去给她看看;但我不肯脱鞋,结果竟蒙特许。此是除那婢女外,第一个人进她的房,而且是空前绝后的一次有人穿着鞋进她的房。又一新式太太,出身贵家,爱洁成癖。每日洗脸洗手,没个遍数;这不必细说。今举—事为例:一日,与其丈夫家人等闲坐谈笑,她的丈夫说了一句话调侃她。她即起立,一边娇嗔地说:“我要打你!我要打你!”一边走入房中,以香皂洗手一次,走出来,在她丈夫身上轻轻拍了一下,再到房里以香皂洗手一次,而后始像做完一件大事,含笑归坐。

  还有一位太太嫌恶许多东西,虽对并非不洁之物亦然。后来最使她嫌恶的是落下的毛发之类。若见地上或桌上有一根落下的头发,她即蹙额瞪眼,以手紧握其嘴,失声惊呼:“啊哟不得了!一根头发!”其紧张之状,实已超过嫌恶,而类恐怖,这显然快成病狂了。

  积习成癖,积癖而成病狂。习,癖,狂,原只是量的差别,其始似并无本质之不同。

  按理说,小孩子年纪小,入世不深,不应该养成什么古怪的习性。可是据我的观察,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癖,他们缺乏理性,往往有些莫名其妙的喜好。喜好什么,而莫名其妙,亦是癖、至少类乎癖。

  曾见许多小孩,当他们两三岁的时候,喜在地上抓鸡屎吃,喜在门窗器具上掠尘灰吃,亦有喜食泥土者。有—女孩喜吃干鸡屎,见则如得糖果,若有人拦阻她抓食,必号哭滚跌,与之拼命。又一小孩常瞒着大人,躲到人迹少至的搁楼上去吃灰尘。若被人发现,他即害羞而逃。我的—个侄女,幼时喜吃水烟袋烟杯中之所谓“烟屎”。每见大人吸水烟,必索其烟杯,到手,先以指头抠食,而后十分馋饕的置杯于口中舐吮之,吃的眉开眼笑。若要不到手,则撒赖拼命。平常欲止其啼哭,或欲其依从何事,亦唯有以给她脏烟杯子为条件,始能达到目的。这都是说的两三岁小孩子。还有一亲戚家之女孩,年已七、八岁,喜食纸灰。平常吃的,是吸水烟用的纸捻儿上的烬灰,这不算奇。一次邻家有了丧事,俗例于钵中烧“纸钱”,以莫亡魂。此是大量的烧纸,有大量的纸灰。她即成天守着那钵子,大把大把的抓了吃。吃到咳呛流血,吓得哭起来,哭了一会,想想,还是不能忍禁,抓吃如故。其何以有此?想是生理上缺乏什么质素?怕也未必。今大人之嗜好烟草,已成一全世界普遍的风习。吸烟与吃灰,严格的,客观的说,有什么不同?人本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儿。

  小孩子恶作剧,喜破坏好杀生,这是人所共知的。但平常不过喜弄坏玩艺或用物,喜弄死蚂蚁蜻蜓而已。我知道两个实例,却有远甚于此者。有一男孩与其所配之童养媳,都是十岁上下的年纪。这小俩口儿,每在大人外出时,将家中的鸡捉住,两人合作:一个提着翅膀,—个以一通旱烟袋用的铁钎,自鸡之粪门通入,自嘴中穿出。如此弄死的鸡,不知有多少;有时一次要弄死两三只。虽被大人严行打罚,亦不能禁。问他们鸡蛋好吃不好吃,答曰好吃。问既如此,家中的鸡死光了,有没有鸡蛋吃。他们亦知道没有鸡蛋吃。又一八、九岁小孩,其母有事外出,叫他在家好生摇小弟弟睡觉。他却跑到厨房中拿来菜刀,先将其弟之“小鸡鸡”割下,再将睾丸割下,又将其鼻子耳朵全都割下。一个不到周岁的小弟弟终被脔割而死。这简直骇人听闻了。他们何以喜干这残忍的事?不过解释说,因为小孩子好奇,顽皮无知,等等。其实亦不尽然。日本“皇军”占领我们首都后,以杀人多寡赌胜负,岂亦出于顽皮无知?人这个东西很复杂,有的本没什么理性可言。

  我的一个小孩今年算是六岁。此君颇有些有趣的癖。他常坐着出神,一个人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每天早晨在上马桶时,他独自坐着,眼睛看定一个地方,做着手势,说:“这边来了一只老鹰,哦,没有了!这边来了一只狐狸,哦,没有了!我拿石头打你!你不怕石头?搬飞机来摔你炸弹,看你怕不怕?”云云。不知他是对谁说话。又常喜弄点吃的东西,一个人躲到门角落里,以门将自己遮掩起来,有时于其中扮演数个人对话,有时不作声,也不吃东西,呆头呆脑的蹲着,久久不动。也不明白他想的些什么。我知道许多小孩有类此的癖性。我依稀记得我自己幼小时,亦喜如此,情形大致与我这个儿子相同。所以我对此孩的所为,颇了解与同情。但我已忘记自己当时毕竟是何心情。于是有人说,此孩此癖,是受我的遗传。有些癖性乃由遗传而来,恐怕不假。

  总而言之,孩子们的癖似都无关乎“积习”;与大人们的癖究竟不相同。

  癖,是畸形的发展;做文人,据说须有天才,天才亦是畸形的发展。故若将此题目拿到文人身上,亦有不少可谈的。林和靖妻梅子癖鹤,王羲之癖鹅,陶渊明癖菊:此不过有所喜爱而已;纵然也算是癖,无足奇者。史载温庭筠每吟咏,必八叉其手;陈后山作诗,先闭门酣卧。这就有点意思。德国哲学家康德氏,于其搁笔凝思时,恒注目窗外远处的一棵树梢,一日此树被伐,遂致文思枯索。英国文豪约翰生,每于深夜,踯躅街头,遇电杆则以拳击之;若身已走过,发现遗一电杆未击,必回身补击之。这也有趣的很。但此皆见于记载,何必谈它?我们还不如近处取材,谈谈当代的中国文人。

  当代的中国文人之中,不佞只于几位新文艺作家有些所见所闻。诗人朱湘喜蓄长发及肩,状如古板书上所见披发行吟之屈大夫;后先生竟亦是投江而死,此亦大奇!又白采先生喜于案头置一极精巧之珠漆小棺,白莽先生喜以骷髅脑袋作书案小摆设。但此旨得之传闻,未知翔实。而今这几位也都亡故了。

  俞平伯先生酷喜昆曲,执教清华时,居南院,家中聘一笛师,每课毕及星期假日,则携一篮,中置笛子曲谱与水瓶茶杯之属,偕夫人公子暨笛师,到校后圆明园废墟中大吹大唱,往往流连终日。夜间及风雨天,则于寓中行之;星期六之日虽至夜深,歌声笛声不止。又闻一多先生,自民二十前后亦任清华教授,喜穿“双梁鞋”“扎脚裤”;此时新士大夫阶层无论中装西装皆穿皮鞋西服裤,闻先生独保持民初服式,故显得古香古色,极为惹眼。我已快十年没看见俞、闻二先生,现在如何,不敢妄测。但若许我妄测的话,我敢说他们十分之九不会改变。

  小说家张天翼住在南京他的令姊家里时,喜欢带点稿纸,跑到熟朋友住处去写文章。又有一奇习,就是喜欢用两个指头扯他的下嘴唇。在他写稿子凝思的时候,听人家谈话的时候,必将其下唇连连揉而扯之,愈想或听得入神,则愈扯得上劲。问他为何这样?他笑而不答。后来我查明白了。此习之起,是因为他的下唇的里面破了一块皮,破处结疤,他即揪着嘴唇,将此疤于牙齿上面揉破之,等到再结为疤,再揉破之。随破随结,随结随揉。积日既久,疤上加疤,遂致长成肉茧。若不揉扯它,就有些难过;若是揉扯它,则颇有趣味。─—是这个道理。但是当初既已结疤,又将它揉破做什么?这却没道理可说。杂文作家魏猛克喜躺着看书,同时脱了袜子,自搔其脚丫,及倦而抛书,则将其臭袜子夹人书中,以作书签;及起而整装,则另取一双袜子穿之;及再躺下看书,随手另拿一册,看了一会,又以刚自脚上脱下之袜夹入之。故其床头抛乱的书中多夹着此种奇妙的书签。

  我结识老舍先生暨何容光生亦已多年。二位先生皆正正常常,合情合理,想发现他们什么特殊习性,简直无懈可击。近年过从较密,竟被我“把握”到一些些。原来何容先生睡觉喜以被蒙头,如小孩子听了鬼故事之后睡觉者然。又酒后话多,说来说去,反复无已,只是那一句。但此一句必是参透世情,至警至辟之语。老舍先生除每晨必打—套太极拳外,于写稿停笔时必以骨牌“打通关”,以养精神,以助文思。其骨牌置于床上;写了一会,遇着了问题,即离开桌子,坐到床沿上,打一会通关。问题有了办法,立刻丢开骨牌,继续伏案去写,不管通关有没有打通。又嗜食黄瓜。他到敝寓串门儿,自己买了苦瓜带来,托为炒菜佐餐。问是否须放水中漂一漂,漂去它一点苦味。先生乃大惊诧:“就是要吃那个苦味儿!”我试吃了一筷子,其苦赛过奎宁,不禁连刮舌头。

  或说,这里所谈的,有些无非是小小的习嗜而己,多还算不得癖,至少不奇不怪。这是可以说的。但也要看发展下去不。比如何容先生,倘若将来在炎天暑热时候,也要弄床棉被蒙着头始能睡觉;比如老舍先生,将来若从苦瓜中提炼山精或粉,以瓶装着随身带着,吃饭时必须于菜及汤中搁它—勺,如平常之放盐放油或放味精味素者然:这时请问以为何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