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行:聚讼礼赞
一九九六年第二期《文学*谈》,如宿昔之准时,送到面前。照例要翻翻,而一翻就像是嗅到一种气味。什么气味?新时代希有,也就难于找个适当的词语来说明。不得已,到故纸堆里去找,而一找就找到个“聚讼”。娘家是《后汉书·鲁褒传》,原文是:
谚言作舍道旁,三年不成。会礼之家,名为聚讼,互生疑异,笔不得下。
文是旧时代的,且过简,要如昔年之学习宝书,对坐谈体会。我的体会是,几个人凑在一起讨论古礼,你说你的,我说我的,你说我的理解有问题,我说你的理解有问题,争得脸红脖子粗,最后还是未能定于一尊。“笔不得下”之下没有话,这就如赵州和尚“狗子还有佛性也无”中之“无”,更值得谈体会。我的体会是,谁也不服谁,到饭时,只好各自回家,吃自己尊夫人做的炸酱面,待有机会再争。聚讼是人人说己之所信,而且敢争,如果先师俞平伯先生仍健在,见此奇事,岂不高呼应“礼赞”哉!俞先生往矣,“有事弟子服其劳”,我写。先说扣紧现在当下的主旨是,《文学*谈》的这一期,气氛不是说教,而是吵架,我觉得很好。这是如坐在街头的某些闲人,恨不得眼前的行人打起来吗?曰,非也,而是有大道理在,这大道理,恕我不避浮夸之嫌,是用老而昏的眼看,可以窥见一些“精神文明”。于吵架中见到精神文明,亦有说乎?曰有,而且不只一种。以下依次说说。
其一是,唯物论,如实,唯心论,存诚,就应该这样。语云,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因而对于同一事物,看法不同,正是意中事。这所谓看法,是偏于评价的,如面对一位二八或三八甚至四八的佳人或“所谓”佳人,身高,有脱掉高跟量的尺寸为证,没有什么可争论的,至于美不美,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看法。看法不同,常常来于有所偏重,如甲说美,是由于两眼死盯桃花面,乙说不怎么样,是由于迷时装模特,而这位个儿不高。退一步说,所看为全面,还有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不同有更深的根,概括说是性相近而不尽同,后天的经历,或说教养,差别更大。所以不同是常态,也就不值得大惊小怪。世间的有些事可以更鲜明地说明这种情况,举《史记》为例,古今推为大手笔,可是就我的孤陋寡闻所知,宋苏辙,金王若虚,就说不好。人各有见,不放弃如实和存诚,就只好让张三说张三的,李四说李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