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杜鹃
杜鹃,敝同乡的魂,在文学上所占的地位,恐怕任何鸟都比不上。
我们一提起杜鹃,心头眼底便好像有说不尽的诗意。
它本身不用说,已经是望帝的化身了。有时又被认为薄命的佳人,忧国的志士;声是满腹乡思,血是遍山踯躅;可怜,哀惋,纯洁,至诚……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为了爱的象征。这爱的象征似乎已经成为了民族的感情。
而且,这种感情还超越了民族的范围,东方诸国大都受到了感染。例如日本,杜鹃在文学上所占的地位,并不亚于中国。
然而,这实在是名实不符的一个最大的例证。
杜鹃是一种灰黑色的鸟,毛羽并不美,它的习性专横而残忍。
杜鹃是不营巢的,也不孵卵哺雏。到了生殖季节,产卵在莺巢中,让莺替它孵卵哺雏。雏鹃比雏莺大,到将长成时,甚且比母莺还大。鹃雏孵化出来之后,每将莺雏挤出巢外,任它啼饥号寒而死,它自己独霸着母莺的哺育。莺受鹃欺而不自知,辛辛苦苦地哺育着比自己还大的鹃雏;真是一件令人不平、令人流泪的情景。
想到了这些实际(www..cn),便觉得杜鹃这种鸟大可以作为欺世盗名者的标本了。然而,杜鹃不能任其咎。杜鹃就只是杜鹃,它并不曾要求人把它认为佳人、志士。
人的智慧和莺也相差不远,全凭主观意象而不顾实际,这样的例证多的是。
因此,过去和现在都有无数的人面杜鹃被人哺育着。将来会怎样呢?莺虽然不能解答这个问题,人是应该解答而且能够解答的。
1936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