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我的处世哲学

  我没有受过完好的学校教育,所读书卷也很有限。有时承蒙不弃,被认为还有点什么思想见解,并不随波逐流也者,首先是得益于生活实践的启示与好学好问的感悟。

  就是说,我承认“实践出真知”的基本命题,同时也不否认基本之外的例外与变异。

  马上就是我的60岁生日了,积一个甲子之经验,我能够告诉读者们一点什么呢?

  第一,不要相信简单化。

  我到处讲一个意思:凡把复杂的问题说得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者,皆不可信;凡把解决复杂的问题说得如同探囊取物,易如反掌者,皆不可信;凡把麻烦的事情说成是一念之差,说成是一人之过,以为改此一念或除此一人则万事大吉者,皆不可信。

  主要矛盾解决了,次要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说实话我这一辈子还没怎么碰到过这么便宜的事情。大多数,绝大多数是主要矛盾解决了,次要矛盾反而更加突出激化、更加麻烦了。

  所以我虽然赞扬针灸,却不相信点穴和咒语。

  我知道世上没有万能药方,所以我也不为某味药的失灵而气恼或反目为仇。我常常不抱非分的期望,所以也很少过于悲观绝望。

  第二,不要相信*与独断论。

  世界上绝对不是只有黑白两种颜色、善恶两种品德、敌我两种力量、正谬两种主张、资无两个阶级。

  要善于面对和把握大量的中间状态、过渡状态、无序状态与自相矛盾的状态、可调控状态、可塑状态等等。

  世界上的事情绝对不是谁消灭了对方就可以天下太平光明灿烂。动不动把自己树成正确正义一方,把对方扣成错误乃至敌对一方,动不动想搞大批判骂倒对方——不论是依势的甲批乙还是迎潮的乙批甲,都带有欺世盗名自我兜售的投机商味道与小儿科幼稚。要学会面对真正的大千世界而不是只“面对”被某种意图或者理论过滤过改绘过的简明挂图。

  在没有绝对的把握的大量问题上,中道选择是可取的,是经得住考验的。

  第三,不要被大话吓唬住。不要被胡说八道吓唬住。不要被旗号吓唬住。

  因了发明一句话而搞得所向披靡者,多半大有水分。大而无当的论断下边不知道有多少漏洞和虚应糊弄。

  过犹不及。过于伟大或过于卑微,过于高明或过于愚蠢,过于奇特或过于陈旧的话语,都值得怀疑。

  不要陷于标签与旗号之争,不要认为一划类一戴帽子就可以做出价值判断。不要以为一划类一判决世界就井井有条了——多半是相反,更加歪曲了。

  戴上桂冠的也可能*,扣上屎盆子的也可能冤枉,这是一。桂冠云云可能本身就不可贵,盆子云云可能本身就不丢人,这是二。同一个类属或概念之下可能掩盖着各种不同的状态以至于性质,这是三。你的分类法本身就没有被证明过,你的划类术又极低智商,因此不足为凭,这是四。

  要善于使用概念而不是被概念所使用所主宰。

  一般地说,在没有足够的根据的情况下,在常识与大言之间,我选择前者。但我也绝不轻率地否定一种惊人高论。对后者我愿意抱走着瞧的态度。

  第四,不要搞排他,不要动不动视不同于自己的为异端。

  特别是在文学与艺术问题上,以及在许多问题上,宁可相信别人与自己都是处于瞎子摸象的过程中,人们各有道理又各执一词。世间的诸故事中,没有比瞎子摸象的比喻更深刻更普遍更给人以教益的了。

  所以,多年来我坚持一种说法:可以党同,慎于或不要伐异。最好是党同喜异,党同学异。可以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不要王麻子剪刀别无分号。提倡多元互补,不要动不动搞你死我活。

  我致力于提倡与树立建设性的学术品格。多数情况下,我主张立字当头,破在其中——立了正确的才能破除也等于破除或扬弃谬误的。事实已经证明,没有立即没有建设的单纯破坏,带来的常常只能是失范、混乱、堕落,这种真空比没有破以前还糟糕。

  第五,所以我提倡理解,相信理解比爱更高。

  甚至于批评谬误,也要先理解对方,知道他是怎么失足,怎么片面而且膨胀的,知道他的局部的合理性乃至光彩照人与总体的荒谬性是怎么表现与“结合”的。而不是简单地把对方视如妖孽。没有人有权力动不动把对立面视如妖孽、牛鬼蛇神。

  我主张见到自己没有见过或弄不清楚的事情先努力去理解它体味它,确有把握了,再批评它匡正它。我不赞成那种凡遇到自己不明白的东西就声讨一番,先判罪再找理由的恶习。自己弄不懂的东西不一定就坏,对于自己闹不明白的东西明智的做法是一看二研究,不行就先挂起来。

  所谓理解也就是弄清真相的意思,先弄清真相再做出价值判断,这是最根本的原则。先做出价值判断再去过问真相,乃至永不去过问真相,这是聪明的白痴的突出标志。

  任何人试图以真理裁判道德裁判者自居,以救世主自居,众人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不要随便信他。

  所以我提倡费厄泼赖,我不相信鲁迅的原意是让人们无止无休地残酷斗争下去。

  所以我赞成不搞无谓的争论,对于花样翻新的名词口号,对于热点热门,对于咋咋呼呼,我常常抱不为所动所怒,静观其变,不信其邪,言行对照,比较分析的态度。

  所以我常常怀疑关于自己已经发现终极真理的自我作古的宣告。

  第六,我承认特例,但更加重视常态;我梦想某种瞬间,但更重视经常;我不相信用特例和瞬间来否定常态和一般的矫情。不管这种矫情以什么样的大言的形式出现。

  所以我原谅乃至常常同情凡俗(www..cn),认为适度的宽容是必要的。

  待人,我喜欢务实态度,我宁愿假定人是有缺点的,多数是平庸的。平庸不是罪,通俗不是罪,对于有毛病的人不必嫉恶如仇。利己也不是罪,但是不能害人。害人害国,只知谋私利,我很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