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长篇散文摘选
导语:朱自清散文的主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其一,言志表意;其二,览胜记游;其三,书怀抒情;其四,感悟觉世;其五,指摘时弊。这里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三篇朱自清长篇散文摘选,希望你们喜欢。
一、《如面谈》
朋友送来一匣信笺,笺上刻着两位古装的人,相对拱揖,一旁题了“如面谈”三个大字。是明代钟惺的尺牍选第一次题这三个字,这三个字恰说出了写信的用处。信原是写给“你”或“你们几个人”看的;原是“我”对“你”或“你们几个人”的私人谈话,不过是笔谈罢了。对谈的人虽然亲疏不等,可是谈话总不能像是演说的样子,教听话的受不了。写信也不能像作论的样子,教看信的受不了,总得让看信的觉着信里的话是给自己说的才成。这在乎各等各样的口气。口气合式,才能够“如面谈”。但是写信究竟不是“面谈”;不但不像“面谈”时可以运用声调表情姿态等等,并且老是自己的独白,没有穿插和掩映的方便,也比“面谈”难。写信要“如面谈”,比“面谈”需要更多的心思和技巧,并不是一下笔就能做到的。
可是在一种语言里,这种心思和技巧,经过多少代多少人的运用,渐渐的程式化。只要熟习了那些个程式,应用起来,“如面谈”倒也不见得怎样难。我们的文言信,就是久经程式化了的,写信的人利用那些程式,可以很省力的写成合式的,多多少少“如面谈”的信。若教他们写白话,倒不容易写成这样像信的信。《两般秋雨随笔》记着一个人给一个妇人写家信,那妇人要照她说的写,那人周章了半天,终归搁笔。他没法将她说的那些话写成一封像信的信。文言信是有样子的,白话信压根儿没有样子;那人也许觉得白话压根儿就不能用来写信。同样心理,测字先生代那些不识字的写信,也并不用白话;他们宁可用那些不通的文言,如“来信无别”之类。我们现在自然相信白话可以用来写信,而且有时也实行写白话信。但是常写白话文的人,似乎除了胡适之先生外,写给朋友的信,还是用文言的时候多,这只要翻翻现代书简一类书就会相信的。原因只是一个“懒”字。文言信有现成的程式,白话信得句句斟酌,好像作文一般,太费劲,谁老有那么大工夫?文言至今还能苟偷懒,慢慢找出些白话应用文的程式,文言就真“死”了。
林语堂先生在《论语录体之用》(《论语》二十六期)里说过:
一人修书,不曰“示悉”,而曰“你的芳函接到了”,不曰“至感”“歉甚”,而曰“很感谢你”“非常惭愧”,便是噜哩噜苏,文章不经济。
“示悉”,“至感”,“歉甚”,都是文言信的程式,用来确是很经济,很省力的。但是林先生所举的三句“噜哩噜苏”的白话,恐怕只是那三句文言的直译,未必是实在的例子。我们可以说“来信收到了”,“感谢”,“对不起”,“对不起得很”,用不着绕弯儿从文言直译。——若真有这样绕弯儿的,那一定是新式的测字先生!这几句白话似乎也是很现成,很经济的。字数比那几句相当的文言多些,但是一种文体有一种经济的标准,白话的字句组织与文言不同,它们其实是两种语言,繁简当以各自的组织为依据,不当相提并论。白话文固然不必全合乎口语,白话信却总该是越能合乎口语,才越能“如面谈”。这几个句子正是我们口头常用的,至少是可以上口的,用来写白话信,我想是合式的。
麻烦点儿的是“敬启者”,“专此”,“敬请大安”,这一套头尾。这是一封信的架子;有了它才像一封信,没有它就不像一封信。“敬启者”如同我们向一个人谈话,开口时用的“我对你说”那句子,“专此”“敬请大安”相当于谈话结束时用的“没有什么啦,再见”那句子。但是“面谈”不一定用这一套儿,往往只要一转脸向着那人,就代替了那第一句话,一点头就代替了那第二句话。这是写信究竟不“如面谈”的地方。现在写白话信,常是开门见山,没有相当于“敬启者”的套头。但是结尾却还是装上的多,可也只用“此祝健康!”“祝你进步!”“祝好!”一类,像“专此”“敬请大安”那样分截的形式是不见了。“敬启者”的渊源是很悠久的,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开头一句是“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少卿足下”,“再拜言”就是后世的“敬启者”。“少卿足下”在“再拜言”之下,和现行的格式将称呼在“敬启者”前面不一样。既用称呼开头,“敬启者”原不妨省去;现在还因循的写着,只是遗形物罢了。写白话信的人不理会这个,也是自然而然的。“专此”“敬请大安”下面还有称呼作全信的真结尾,也可算是遗形物,也不妨省去。但那“套头”差不多全剩了形式,这“套尾”多少还有一些意义,白话信里保存着它,不是没有理由的。
在文言信里,这一套儿有许多变化,表示写信人和受信人的身份。如给父母去信,就须用“敬禀者”,“谨此”,“敬请福安”,给前辈去信,就须用“敬肃者”,“敬请道安”,给后辈去信,就须用“启者”,“专泐”,“顺问近佳”之类,用错了是会让人耻笑的——尊长甚至于还会生气。白话信的结尾,虽然还没讲究到这些,但也有许多变化;那些变化却只是修辞的变化,并不表明身份。因为是修辞的变化,所以不妨掉掉笔头,来点新鲜花样,引起看信人的趣味,不过总也得和看信人自身有些关切才成。如“敬祝抗战胜利”,虽然人同此心,但是“如面谈”的私人的信里,究竟嫌肤廓些。又如“谨致民族解放的敬礼”,除非写信人和受信人的双方或一方是革命同志,就不免不亲切的毛病。这都有些像演说或作论的调子。修辞的变化,文言的结尾里也有。如“此颂文祺”,“敬请春安”,“敬颂日祉”,“恭请痊安”,等等,一时数不尽,这里所举的除“此颂文祺”是通用的简式外,别的都是应时应景的式子,不能乱用。写白话信的人既然不愿扔掉结尾,似乎就该试试多造些表示身份以及应时应景的式子。只要下笔时略略用些心,这是并不难的。
最麻烦的要数称呼了。称呼对于口气的关系最是直截的,一下笔就见出,拐不了弯儿。谈话时用称呼的时候少些,闹了错儿,还可以马虎一些。写信不能像谈话那样面对面的,用称呼就得多些;闹了错儿,白纸上见黑字,简直没个躲闪的地方。文言信里称呼的等级很繁多,再加上称呼底下带着的敬语,真是数不尽。开头的称呼,就是受信人的称呼,有时还需要重叠,如“父母亲大人”,“仁兄大人”,“先生大人”等。现在“仁兄大人”等是少用了,却换了“学长我兄”之类;至于“父母亲”加上“大人”,依然是很普遍的。开头的称呼底下带着的敬语,有的似乎原是些位置词,如“膝下”,“足下”;这表示自己的信不敢直率的就递给受信人,只放在他或他们的“膝下”,“足下”,让他或他们得闲再看。有的原指伺候的人,如“阁下”,“执事”;这表示只敢将信递给“阁下”的公差,或“执事”的人,让他们觑空儿转呈受信人看。可是用久了,用熟了,谁也不去注意那些意义,只当作敬语用罢了。但是这些敬语表示不同的身份,用的人是明白的。这些敬语还有一个紧要的用处。在信文里称呼受信人有时只用“足下”,“阁下”,“执事”就成;这些缩短了,替代了开头的那些繁琐的词儿。——信文里并有专用的简短的称呼,像“台端”便是的。另有些敬语,却真的只是敬语,如“大鉴”,“台鉴”,“钧鉴”,“勋鉴”,“道鉴”等,“有道”也是的。还有些只算附加语,不能算敬语,像“如面”,“如晤”,“如握”,以及“览”,“阅”,“见字”,“知悉”等,大概用于亲近的人或晚辈。
结尾的称呼,就是写信人的自称,跟带着的敬语,现在还通用的,却没有这样繁杂。“弟”用得最多,“小弟”,“愚弟”只偶然看见。光头的名字,用的也最多,“晚”,“后学”,“职”也只偶然看见。其余还有“儿”,“侄”等:“世侄”也用得着,“愚侄”却少——这年头自称“愚”的究竟少了。敬语是旧的“顿首”和新的“鞠躬”最常见;“谨启”太质朴,“再拜”太古老,“免冠”虽然新,却又不今不古的,这些都少用。对尊长通用“谨上”,“谨肃”,“谨禀”——“叩禀”,“跪禀”有些稀罕了似的;对晚辈通用“泐”,“字”等,或光用名字。
白话里用主词句子多些,用来写信,需要称呼的地方自然也多些。但是白话信的称呼似乎最难。文言信用的那些,大部分已经成了遗形物,用起来即使不至于觉得封建气,即使不至于觉得满是虚情假意,但是不亲切是真的。要亲切,自然得向“面谈”里去找。可是我们口头上的称呼,还在演变之中,凝成定型的绝无仅有,难的便是这个。我们现在口头上通用于一般人的称呼,似乎只有“先生”。而这个“先生”又不像“密斯忒”、“麦歇”那样真可以通用于一般人。譬如英国大学里教师点名,总称“密斯忒某某”,中国若照样在点名时称“某某先生”,大家就觉得客气得过火点儿。“先生”之外,白话信里最常用的还有“兄”,口头上却也不大听见。这是从文言信里借来称呼比“先生”亲近些的人的。按说十分亲近的人,直写他的名号,原也未尝不可,难的是那些疏不到“先生”,又亲不到直呼名号的。所以“兄”是不可少的词儿——将来久假不归,也未可知。
更难的是称呼女人,刘半农先生曾主张将“密斯”改称“姑娘”,却只成为一时的谈柄;我们口头上似乎就没有一个真通用的称呼女人的词儿。固然,我们常说“某小姐”,“某太太”,但写起信来,麻烦就来了。开头可以很自然的写下“某小姐”,“某太太”,信文里再称呼却就绕手;还带姓儿,似乎不像信,不带姓儿,又像丫头老妈子们说话。只有我们口头上偶而一用的“女士”,倒可以不带姓儿,但是又有人嫌疑它生刺刺的。我想还是“女士”大方些,大家多用用就熟了。要不,不分男女都用“先生”也成,口头上已经有这么称呼的——不过显得太单调罢了。至于写白话信的人称呼自己,用“弟”的似乎也不少,不然就是用名字。“弟”自然是从文言信里借来的,虽然口头上自称“兄弟”的也有。光用名字,有时候嫌不大客气,这“弟”字也是不可少的,但女人给普通男子写信,怕只能光用名字,称“弟”既不男不女的,称“妹”显然又太亲近了,——正如开头称“兄”一样。男人写给普通女子的信,不用说,也只能光用名字。白话信的称呼却都不带敬语,只自称下有时装上“鞠躬”,“谨启”,“谨上”,也都是借来的,可还是懒得装上的多。这不带敬语,却是欧化。那些敬语现在看来原够腻味的,一笔勾销,倒也利落,干净。
五四运动后,有一段儿还很流行称呼的欧化。写白话信的人开头用“亲爱的某某先生”或“亲爱的某某”,结尾用“你的朋友某某”或“你的真挚的朋友某某”,是常见的,近年来似乎不大有了,即使在青年人的信里。这一套大约是从英文信里抄袭来的。可是在英文里,口头的“亲爱的”和信上的“亲爱的”,亲爱的程度迥不一样。口头的得真亲爱的才用得上,人家并不轻易使唤这个词儿;信上的不论你是谁,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得来那么一个“亲爱的”——用惯了,用滥了,完全成了个形式的敬语,像我们文言信里的“仁兄”似的。我们用“仁兄”,不管他“仁”不“仁”;他们用“亲爱的”,也不管他“亲爱的”不“亲爱的”。可是写成我们的文字,“亲爱的”就是不折不扣的亲爱的——在我们的语言里,“亲爱”真是亲爱,一向是不折不扣的——,因此看上去老有些碍眼,老觉着过火点儿;甚至还肉麻呢。再说“你的朋友”和“你的真挚的朋友”。有人曾说“我的朋友”是标榜,那是用在公开的论文里的。我们虽然只谈不公开的信,虽然普通用“朋友”这词儿,并不能表示客气,也不能表示亲密,可是加上“你的”,大书特书,怕也免不了标榜气。至于“真挚的”,也是从英文里搬来的。毛病正和“亲爱的”一样。——当然,要是给真亲爱的人写信,怎么写也成,上面用“我的心肝”,下面用“你的宠爱的叭儿狗”,都无不可,不过本文是就一般程式而论,只能以大方为主罢了。
白话信还有领格难。文言信里差不多是看不见领格的,领格表现在特种敬语里。如“令尊”,“嫂夫人”,“潭府”,“惠书”,“手教”,“示”,“大着”,“鼎力”,“尊裁”,“家严”,“内人”,“舍下”,“拙着”,“绵薄”,“鄙见”等等,比起别种程式,更其是数不尽。有些口头上有,大部分却是写信写出来的。这些足以避免称呼的重复,并增加客气。文言信除了写给子侄,是不能用“尔”,“汝”,“吾”,“我”等词的,若没有这些敬语,遇到领格,势非一再称呼不可;虽然信文里的称呼简短,可是究竟嫌累赘些。这些敬语口头上还用着的,白话信里自然还可以用,如“令尊”,“大着”,“家严”,“内人”,“舍下”,“拙着”等,但是这种非常之少。白话信里的领格,事实上还靠重复称呼,要不就直用“你”“我”字样。称呼的重复免不了累赘,“你”“我”相称,对于生疏些的人,也不合式。这里我想起了“您”字。国语的“您”可用于尊长,是个很方便的敬词——本来是复数,现在却只用作单数。放在信里,作主词也好,作领格也好,既可以减少那累赘的毛病,也不至于显得太托熟似的。
写信的种种程式,作用只在将种种不同的口气标准化,只在将“面谈”时的一些声调表情姿态等等标准化。熟悉了这些程式,无需句斟字酌,在口气上就有了一半的把握,就不难很省力的写成合式的,多多少少“如面谈”的信。写信究竟不是“面谈”,所以得这样办;那些程式有的并不出于“面谈”,而是写信写出来的,也就是为此。各色各样的程式,不是耍笔头,不是掉枪花,都是实际需要逼出来的。文言信里还不免残存着一些不切用的遗物,白话信却只嫌程式不够用,所以我们不能偷懒,得斟酌情势,多试一些,多造一些。一番番自觉的努力,相信可以使白话信的程式化完成得更快些。
但是程式在口气的传达上至多只能帮一半忙,那一半还得看怎么写信文儿。这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没什么可说的。不过这里可以借一个例子来表示同一事件可以有怎样不同的口气。胡适之先生说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裁缝,花了许多钱送他儿子去念书。一天,他儿子来了一封信。他自己不认识字,他的邻居一个杀猪的倒识字,不过识的字很少。他把信拿去叫杀猪的看。杀猪的说信里是这样的话,“爸爸!赶快给我拿钱来!我没有钱了,快给我钱!”裁缝说,“信里是这样的说吗!好!
我让他从中学到大学念了这些年书,念得一点礼貌都没有了!”说着就难过起来。正在这时候,来了一个牧师,就问他为什么难过。他把原因一说,牧师说,“拿信来,我看看。”就接过信来,戴上眼镜,读道,“父亲老大人,我现在穷得不得了了,请你寄给我一点钱罢!寄给我半镑钱就够了,谢谢你。”裁缝高兴了,就寄两镑钱给他儿子。(《中国禅学的发展史》讲演词,王石子记,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北平晨报》)有人说,日记和书信里,最能见出人的性情来,因为日记只给自己看,信只给一个或几个朋友看,写来都不做作。“不做作”可不是“信笔所之”。日记真不准备给人看,也许还可以“信笔所之”一下;信究竟是给人看的,虽然不能像演说和作论,可也不能只顾自己痛快,真的“信笔”写下去。“如面谈”不是胡帝胡天的,总得有“一点礼貌”,也就是一份客气。客气要大方,恰到好处,才是味儿,“如面谈”是需要火候的。
1940年1月29日—2月1日作。
二、《说文解字》
中国文字相传是黄帝的史官叫仓颉的造的。这仓颉据说有四只眼睛,他看见了地上的兽蹄儿鸟爪儿印着的痕迹,灵感涌上心头,便造起文字来。
文字的作用太伟大了,太奇妙了,造字真是一件神圣的工作。但是文字可以增进人的能力,也可以增进人的巧诈。仓颉泄漏了天机,却将人教坏了。所以他造字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
人有了文字,会变机灵了,会争着去作那容易赚钱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种地的便少了。天怕人不够吃的,所以降下米来让他们存着救急。鬼也怕这些机灵人用文字来制他们,所以夜里嚎哭;文字原是有巫术的作用的。
但仓颉造字的传说,战国末期才有。那时人并不都相信;如《易》《系辞》里就只说文字是“后世圣人”造出来的。这“后世圣人”不止一人,是许多人。我们知道,文字不断的在演变着;说是一人独创,是不可能的。《系辞》的话自然合理得多。
“仓额造字说”也不是凭空起来的。秦以前是文字发生与演化的时代,字体因世因国而不同,官书虽是系统相承,民间书却极为庞杂。到了战国末期,政治方面,学术方面,都感到统一的需要了,鼓吹的也有人了;文字统一的需要,自然也在一般意识之中。这时候抬出一个造字的圣人,实在是统一文字的预备工夫,好教人知道“一个”圣人造的字当然是该一致的。
《荀子》《解蔽篇》说,“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一也”,“一”是“专一”的意思,这儿只说仓颉是个整理文字的专家,并不曾说他是造字的人;可见得那时“仓颉造字说”还没有凝成定型。但是,仓颉究竟是甚么人呢?照近人的解释,“仓颉”的字音近于“商契”,造字的也许指的是商契。商契是商民族的祖宗。“契”有“刀刻”的义;古代用刀笔刻字,文字有“书契”的名称。可能的因为这点联系,商契便传为造字的圣人。事实上商契也许和造字全然无涉,但这个传说却暗示着文字起于夏商之间。这个暗示也许是值得相信的。至于仓颉是黄帝的史官,始见于《说文序》。“仓颉造字说”大概凝定于汉初,那时还没有定出他是那一代的人;《说文序》所称,显然是后来加添的枝叶了。
识字是教育的初步。《周礼》《保氏》说贵族子弟八岁入小学,先生教给他们识字。秦以前字体非常庞杂,贵族子弟所学的,大约只是官书罢了。秦始皇统一了天下,他也统一了文字;小篆成了国书,别体渐归淘汰,识字便简易多了。这时候贵族阶级已经没有了,所以渐渐注重一般的识字教育。到了汉代,考试史、尚书史(书记秘书)等官儿,都只凭识字的程度;识字教育更注重了。
识字需要字书。相传最古的字书是《史籀篇》,是周宣王的太史籀作的。这部书已经佚去,但许慎《说文解字》里收了好些“籀文”,又称为“大篆”,字体和小篆差不多,和始皇以前三百年的碑碣器物上的秦篆简直一样。所以现在相信这只是始皇以前秦国的字书。“史籀”是“书记必读”的意思,只是书名。不是人名。
始皇为了统一文字,教李斯作了《仓颉篇》七章,赵高作了《爱历篇》六章,胡母敬作了《博学篇》七章。所选的字,大部分还是《史籀篇》里的,但字体以当时通用的小篆为准,便与“籀文”略有不同。这些是当时官定的标准字书。有了标准字书,文字统一就容易进行了。汉初,教书先生将这三篇合为一书,单称为《仓颉篇》。秦代那三种字书都不传了;汉代这个《仓颉篇》,现在残存着一部分。西汉时期还有些人作了些字书,所选的字大致和这个《仓颉篇》差不多。就中只有史游的《急就篇》还存留着。《仓颉》残篇四字一句,两句一韵。《急就篇》不分章而分部,前半三字一句,后半七字一句,两句一韵;所收的都是名姓、器物、官名等日常用字,没有说解。这些书和后世“日用杂字”相似,按事类收字——所谓分章或分部,都据事类而言。这些一面供教授学童用,一面供民众检阅用,所收约三千三百字,是通俗的字书。
东汉和帝时,有个许慎,作了一部《说文解字》。这是一部划时代的字书。经典和别的字书里的字,他都搜罗在他的书里,所以有九千字。而且小篆之外,兼收籀文、“古文”;“古文”是鲁恭王所得孔子宅“壁中书”及张仓所献《春秋左氏传》的字体,大概是晚周民间的别体字。许氏又分析偏旁,定出部首,将九千字分属五百四十部首。书中每字都有说解,用晚周人作的《尔雅》、扬雄的《方言》,以及经典的注文的体例。
这部书意在帮助人通读古书,并非只供通俗之用,和秦代及西汉的字书是大不相同的。它保存了小篆和一些晚周文字,让后人可以溯源沿流;现在我们要认识商周文字,探寻汉以来字体演变的轨迹,都得凭这部书。而且不但研究字形得靠它,研究字音、字义也得靠它。
研究文字的形、音、义的,以前叫“小学”,现在叫文字学。从前学问限于经典,所以说研究学问必须从小学入手;现在学问的范围是广了,但要研究古典、古史、古文化,也还得从文字学入手。《说文解字》是文字学的古典,又是一切古典的工具或门径。
《说文?序》提起出土的古器物,说是书里也搜罗了古器物铭的文字,便是“古文”的一部分,但是汉代出土的古器物很少;而拓墨的法子到南北朝才有,当时也不会有拓本,那些铭文,许慎能见到的怕是更少。所以他的书里还只有秦篆和一些晚周民间书,再古的可以说是没有。到了宋代,古器物出土得多了,拓本也流行了,那时有了好些金石图录考释的书。
“金”是铜器,铜器的铭文称为金文。铜器里钟鼎最是重器,所以也称为钟鼎文。这些铭文都是记事的。而宋以来发见的铜器大都是周代所作,所以金文多是两周的文字。
清代古器物出土得更多,而光绪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九九)河南安阳发现了商代的甲骨,尤其是划时代的。甲是龟的腹甲,骨是牛胛骨。商人钻灼甲骨,以卜吉凶,卜完了就在上面刻字纪录。这称为甲骨文,又称为卜辞,是盘庚(约西元前一三〇〇)以后的商代文字。这大概是最古的文字了。
甲骨文、金文,以及《说文》里所谓“古文”,还有籀文,现在统统算作古文字,这些大部分是文字统一以前的官书。甲骨文是“契”的,金文是“铸”的。铸是先在模子上刻字,再倒铜。古代书写文字的方法,除“契”和“铸”外,还有“书”和“印”,因用的材料而异。“书”用笔,竹木简以及帛和纸上用“书”。“印”是在模子上刻字,印在陶器或封泥上。古代用竹木简最多,战国才有帛,纸是汉代才有的。笔出现于商代,却只用竹木削成。竹木简、帛、纸,都容易坏,汉以前的,已经荡然无存了。
造字和用字有六个条例,称为“六书”。“六书”这个总名初见于《周礼》,但六书的各个的名字到汉人的书里才见。
一是“象形”,象物形的大概,如“日”“月”等字。
二是“指事”,用抽象的符号,指示那无形的事类,如“刃”字,在“刀”形上加一点,指示刃之所在,也是的。
三是“会意”,会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为一个字,这一个字的意义是那几个字的意义积成的,如“止”“戈”为“武”,“人”“言”为“信”等。
四是“形声”,也是两个字合成一个字,但一个字是形,一个字是声;形声意符,声是音标。如“江”“河”两字,“氵”(水)是形,“工”“可”是声。但声也有兼义的。如“浅”“钱”“贱”三字,“水”“金”“贝”是形,同以“戋”为声;但水小为“浅”,金小为“钱”,贝小为“贱”,三字共有的这个“小”的意义,正是从“戋”字来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都是造字的条例;形声最便,用处最大,所以我们的形声字最多。
五是“转注”,就是互训。两个字或两个以上的字,意义全部相同或一部相同,可以互相解释的,便是转注字,也可以叫做同义字。如“考”“老”等字,又如“初”“哉”“首”“基”等字;前者同形同部,后者不同形不同部,却都可以“转注”。同义字的孳生,大概是各地方言不同和古今语言演变的缘故。
六是“假借”,语言里有许多有音无形的字,借了别的同音的字,当作那个意义用。如代名词,“予”“汝”“彼”等,形况字“犹豫”“孟浪”“关关”“突如”等,虚助字“于”“以”“与”“而”“则”“然”“也”“乎”“哉”等,都是假借字。又如“令”,本义是“发号”,借为县令的“令”;“长”本义是“久远”,借为县长的“长”。“县令”“县长”是“令”“长”的引申义。
假借本因有音无字,但以后本来有字的也借用别的字。所以我们现在所用的字,本义的少,引申义的多,一字数义,便是这样来的。这可见假借的用处也很广大。但一字借成数义,颇不容易分别。晋以来通行了四声,这才将同一字分读几个音,让意义分得开些。如“久远”的“长”(chang)平声,“县长”的“长”(zhang)读上声之类。这样,一个字便变成几个字了。转注、假借都是用字的条例。
象形字本于图画。初民常以画记名,以画记事,这便是象形的源头。但文字本于语言,语言发于声音,以某声命物,某声便是那物的名字。这是“名”,“名”该只指声音而言。画出那物形的大概,是象形字。
“文字”与“字”都是通称,分析地说,象形的字该叫做“文”,“文”是“错画”的意思。“文”本于“名”,如先有“日”名,才会有“日”这个“文”,“名”就是“文”的声音。但物类无穷,不能一一造“文”,便只得用假借字。假借字以声为主,也可以叫做“名”。一字借为数字,后世用四声分别,古代却用偏旁分别,这便是形声字。
如“”本象箕形,是“文”,它的“名”是“”。而日期的“期”,旗帜的“旗”,麒麟的“麒”等,在语言中与“”同声,却无专字,便都借用“”字。后来才加“月”为“期”,加“”为“旗”,加“鹿”为“麒”,一个字变成了几个字。严格地说,形声字才该叫做“字”,“字”是“孽乳而渐多”的意思。象形有抽象作用,如一画可以代表任何一物,“”(上)“”(下)“一”“二”“三”其实都可以说是象形。象形又有指示作用,如“刀”字上加一点,表明刃在那里。这样,旧时所谓指事字其实都可以归入象形字。
象形还有会合作用,会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子,表示一个意义,那么,旧时所谓会意字其实也可以归入象形字。但会合成功的不是“文”,也该是“字”。象形字、假借字、形声字,是文字发展的逻辑的程序,但甲骨文里三种字都已经有了。这里所说的程序,是近人新说,和“六书说”颇有出入。“六书说”原有些不完备不清楚的地方,新说加以补充修正,似乎更可信些。
秦以后只是书体演变的时代。演变的主因是应用,演变的方向是简易。始皇用小篆统一了文字,不久便又有了“隶书”。当时公事忙,文书多,书记虽遵用小篆,有些下行文书,却不免写得草率些。日子长了,这样写的人多了,便自然而然成了一体,称为“隶书”,因为是给徒隶等下级办公人看的。这种字体究竟和小篆差不多。到了汉末,才渐渐变了,椭圆的变为扁方的,“敛笔”变为“挑笔”。这是所谓汉隶,是隶书的标准。晋唐之间,又称为“八分书”。汉初还有草书,从隶书变化,更为简便。这从清末以来在*和敦煌发现的汉晋间的木简里最能见出。这种草书,各字分开,还带着挑笔,称为“章草”。魏晋之际,又嫌挑笔费事,改为敛笔,字字连书,以一行或一节为单位。这称为“今草”。
隶书方整,去了挑笔,又变为“正书”。这起于魏代。晋唐之间,却称为“隶书”,而称汉隶为“八分书”。晋代也称为“楷书”。宋代又改称为“真书”。正书本也是扁方的,到陈隋的时候,渐渐变方了。到了唐代,又渐渐变长了。这是为了好看。
正书简化,便成“行书”,起于晋代。大概正书不免于拘,草书不免于放,行书介乎两者之间,最为适用。但现在还通用着正书,而辅以行草。一方面却提倡民间的“简笔字”,将正书、行书再行简化。这也还是求应用便利的缘故。
三、《山野掇拾》
我最爱读游记。现在是初夏了;在游记里却可以看见烂漫的春花,舞秋风的落叶……——都是我惦记着,盼望着的!这儿是白马湖读游记的时候,我却能到神圣庄严的罗马城,纯朴幽静的Loisieux村——都是我羡慕着,想象着的!游记里满是梦:“后梦赶走了前梦,前梦又赶走了大前梦。”②这样地来了又去,来了又去;像树梢的新月,像山后的晚霞,像田间的萤火,像水上的箫声,像隔座的茶香,像记忆中的少女,这种种都是梦。我在中学时,便读了康更甡的《欧洲十一国游记》,——实在只有(?)意大利游记——当时做了许多好梦;滂卑古城最是我低徊留恋而不忍去的!那时柳子厚的山水诸记,也常常引我入胜。后来得见《洛阳伽蓝记》,记诸寺的繁华壮丽,令我神往;又得见《水经注》,所记奇山异水,或令我惊心动魄,或让我游目骋怀。(我所谓“游记”,意义较通用者稍广,故将后两种也算在内。)这些或记风土人情,或记山川胜迹,或记“美好的昔日”,或记美好的今天,都有或浓或淡的彩色,或工或泼的风致。而我近来读《山野掇拾》,和这些又是不同:在这本书里,写着的只是“大陆的一角”,“法国的一区”③,并非特着的胜地,脍炙人口的名所;所以一空依傍,所有的好处都只是作者自己的发见!前举几种中,只有柳子厚的诸作也是如此写出的;但柳氏仅记风物,此书却兼记文化——如Vicard序中所言。所谓“文化”,也并非在我们平日意想中的庞然巨物,只是人情之美;而书中写Loisieux村的文化,实较风物为更多:这又有以异乎人。而书中写Loisieux村的文化,实在也非写Loisieux村的文化,只是作者孙福熙先生暗暗地巧巧地告诉我们他的哲学,他的人生哲学。所以写的是“法国的一区”,写的也就是他自己!他自己说得好:
我本想尽量掇拾山野风味的,不知不觉的掇拾了许多掇拾者自己。
但可爱的正是这个“自己”,可贵的也正是这个“自己”!
孙先生自己说这本书是记述“人类的大生命分配于他的式样”的,我们且来看看他的生命究竟是什么式样?世界上原有两种人:一种是大刀阔斧的人,一种是细针密线的人。前一种人真是一把“刀”,一把斩乱麻的快刀!什么纠纷,什么葛藤,到了他手里,都是一刀两断!——正眼也不去瞧,不用说靠他理纷解结了!他行事只看准几条大干,其余的万千枝叶,都一扫个精光;所谓“擒贼必擒王”,也所谓“以不了了之”!英雄豪杰是如此办法:他们所图远大,是不屑也无暇顾念那些琐细的节目!蠢汉笨伯也是如此办法,他们却只图省事!他们的思力不足,不足剖析入微,鞭辟入里;如两个小儿争闹,做父亲的更不思索,便照例每人给一个耳光!这真是“不亦快哉”!但你我若既不能为英雄豪杰,又不甘做蠢汉笨伯,便自然而然只能企图做后一种人。这种人凡事要问底细;“打破沙缸问到底!还要问沙缸从哪里起?”①他们于一言一动之微,一沙一石之细,都不轻轻放过!从前人将桃核雕成一只船,船上有苏东坡,黄鲁直,佛印等;或于元旦在一粒芝麻上写“天下太平”四字,以验目力:便是这种脾气的一面。他们不注重一千一万,而注意一毫一厘;他们觉得这一毫一厘便是那一千一万的具体而微——只要将这一毫一厘看得透彻,正和照相的放大一样,其余也可想见了。他们所以于每事每物,必要拆开来看,拆穿来看;无论锱铢之别,淄渑之辨,总要看出而后已,正如显微镜一样。这样可以辨出许多新异的滋味,乃是他们独得的秘密!总之,他们对于怎样微渺的事物,都觉吃惊;而常人则熟视无睹!故他们是常人而又有以异乎常人。这两种人——孙先生,画家,若容我用中国画来比,我将说前者是“泼笔”,后者是“工笔”。孙先生自己是“工笔”,是后一种人。他的朋友号他为“细磨细琢的春台”,真不错,他的全部都在这儿了!他纪念他的姑母和父亲,他说他们以细磨细琢的工夫传授给他,然而他远不如他们了。从他的父亲那里,他“知道一句话中,除字面上的意思之外,还有别的话在这里边,只听字面,还远不能听懂说话音的意思哩”②。这本书的长处,也就在“别的话”这一点;乍看岂不是淡淡的?缓缓咀嚼一番,便会有浓密的滋味从口角流出!你若看过瀼瀼的朝露,皱皱的水波,茫茫的冷月:薄薄的女衫,你若吃过上好的皮丝,鲜嫩的毛笋,新制的龙井茶:你一定懂得我的话。
我最觉得有味的是孙先生的机智。孙先生收藏的本领真好!他收藏着怎样多的虽微末却珍异的材料,就如慈母收藏果饵一样;偶然拈出一两件来,令人惊异他的富有!其实东西本不稀奇,经他一收拾,便觉不凡了。他于人们忽略的地方,加倍地描写,使你于平常身历之境,也会有惊异之感。他的选择的工夫又高明;那分析的描写与精彩的对话,足以显出他敏锐的观察力。所以他的书既富于自己的个性,一面也富于他人的个性,无怪乎他自己也会觉得他的富有了。他的分析的描写含有论理的美,就是精严与圆密;像一个扎缚停当的少年武士,英姿飒爽而又妩媚可人!又像医生用的小解剖刀,银光一闪,骨肉判然!你或者觉得太琐屑了,太腻烦了;但这不是腻烦和琐屑,这乃是悠闲(Idle)。悠闲也是人生的一面,其必要正和不悠闲一样!他的对话的精彩,也正在悠闲这一面!这才真是Loisieux村人的话,因为真的乡村生活是悠闲的。他在这些对话中,介绍我们面晤一个个活泼泼的Loisieux村人!总之,我们读这本书,往往能由几个字或一句话里,窥见事的全部,人的全性;这便是我所谓“孙先生的机智”了。孙先生是画家。他从前有过一篇游记,以“画”名文,题为《赴法途中漫画》①;篇首有说明,深以作文不能如作画为恨。其实他只是自谦;他的文几乎全是画,他的作文便是以文字作画!他叙事,抒情,写景,固然是画;就是说理,也还是画。人家说“诗中有画”,孙先生是文中有画;不但文中有画,画中还有诗,诗中还有哲学。
我说过孙先生的画工,现在再来说他的诗意——画本是“无声诗”呀。他这本书是写民间乐趣的;但他有些什么乐趣呢?采葡萄的落后是一;画风柳,纸为风吹,画瀑布,纸为水溅是二;与绿的蚱蜢,黑的蚂蚁等“合画”是三。这些是他已经说出的,但重要的是那未经说出的“别的话”;他爱村人的性格,那纯朴,温厚,乐天,勤劳的性格。他们“反直不想与人相打”;他们不畏缩,不鄙夷,爱人而又自私,藏匿而又坦白;他们只是作工,只是太作工,“真的不要自己的性命!”②——非为衣食,也非不为衣食,只是浑然的一种趣味。这些正都是他们健全的地方!你或者要笑他们没有理想,如书中R君夫妇之笑他们雇来的工人③;但“没有理想”的可笑,不见得比“有理想”的可笑更甚——在现在的我们,“原始的”与“文化的”实觉得一般可爱。而这也并非全为了对比的趣味,“原始的”实是更近于我们所常读的诗,实是“别有系人心处”!譬如我读这本书,就常常觉得是在读面熟得很的诗!“村人的性格”还有一个“联号”,便是“自然的风物”,孙先生是画家,他之爱自然的风物,是不用说的;而自然的风物便是自然的诗,也似乎不用说的。孙先生是画家,他更爱自然的动象,说也是一种社会的变幻。他爱风吹不绝的柳树,他爱水珠飞溅的瀑布,他爱绿的蚱蜢,黑的蚂蚁,赭褐的六足四翼不曾相识的东西;它们虽怎样地困苦他,但却是活的画,生命的诗!——在人们里,他最爱老年人和小孩子。他敬爱辛苦一生至今扶杖也不能行了的老年人,他更羡慕见火车而抖的小孩子④。是的,老年人如已熟的果树,满垂着沉沉的果实,任你去摘了吃;你只要眼睛亮,手法好,必能果腹而回!小孩子则如刚打朵儿的花,蕴藏着无穷的允许:这其间有红的,绿的,有浓的,淡的,有小的,大的,有单瓣的,重瓣的,有香的,有不香的,有努力开花的,有努力结实的——结女人脸的苹果,黄金的梨子,珠子般的红樱桃,璎珞般的紫葡萄……而小姑娘尤为可爱!——读了这本书的,谁不爱那叫喊尖利的“啊”的小姑娘呢?其实胸怀润朗的人,什么于他都是朋友:他觉得一切东西里都有些意思,在习俗的衣裳底下,躲藏着新鲜的身体。凭着这点意思去发展自己的生活,便是诗的生活。“孙先生的诗意”,也便在这儿。
在这种生活的河里伏流着的,便是孙先生的哲学了。他是个含忍与自制的人,是个中和的(Moderate)人;他不能脱离自己,同时却也理会他人。他要“尽量的理会他人的苦乐,——或苦中之乐,或乐中之苦,——免得眼睛生在额上的鄙夷他人,或胁肩谄笑的阿谀他人”。因此他论城市与乡村,男子与女子,团体与个人,都能寻出他们各自的长处与短处。但他也非一味宽容的人,像“烂面朝盆”一样;他是不要阶级的,她同情于一切——便是牛也非例外!他说:
我们住在宇宙的大乡土中,一切孩儿都在我们的心中;没有一个乡土不是我的乡土,没有一个孩儿不是我的孩儿!(原书64页。)这是最大的“宽容”,但是只有一条路的“宽容”——其实已不能叫做“宽容”了。在这“未完的草稿”的世界之中,他虽还免不了疑虑与鄙夷,他虽鄙夷人间的争闹,以为和三个小虫的权利问题一样;但他到底能从他的“泪珠的镜中照见自己以至于一切大千世界的将来的笑影了”。他相信大生命是有希望的;他相信便是那“没有果实,也没有花”的老苹果树,那“只有折断而且曾经枯萎的老干上所生的稀少的枝叶”的老苹果树。“也预备来年开得比以前更繁荣的花,结得更香美的果!”在他的头脑里,世界是不会陈旧的,因为他能够常常从新做起;他并不长嘘短叹,叫着不足,他只尽他的力做就是了。他教中国人不必自馁;真的,他真是个不自馁的人!他写出这本书是不自馁,他别的生活也必能不自馁的!或者有人说他的思想近乎“圆通”,但他的本意只是“中和”,并无容得下“调和”的余地;他既“从来不会做所谓漂亮及出风头的事”,自然只能这样缓缓地锲而不舍地去开垦他的乐土!这和他的画笔,诗情,同为他的“细磨细琢的功夫”的表现。
书中有孙先生的几幅画。我最爱《在夕阳的抚弄中的湖景》一幅;那是色彩的世界!而本书的装饰与安排,正如湖景之因夕阳抚弄而可爱,也因孙先生抚弄(若我猜得不错)而可爱!在这些里,我们又可以看见“细磨细琢的春台”呢。
19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