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生散文随笔精选五篇

导语:史铁生完成了许多身体正常的人都做不到的事,他对于人的命运和现实生活的冲突,没有停留在表面进行思考,而是去拷问存在的意义。这里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五篇史铁生散文,希望你们喜欢。 史铁生散文随笔精选五篇

1、《理想的当代文学批评》

听说有这样的医生,对治病没什么兴趣,专长论文,虽医道平平,论文却接二连三地问世。无病之病,他们也接诊病人,也查阅病历,却只挑选“有价值”的一类投以热情。

据说那是为了科研。毫无疑问我们都应当拥护科研,似不该对其挑选心存疑怨。但是,他们的挑选标准却又耐人寻味:遇寻常的病症弃之,见疑难的病症避之,如此淘汰之余才是其论文的对象。前者之弃固无可非议,科研嘛。但是后者之避呢,又当如何解释?

要点在于,无论怎么解释都已不妨碍其论文的出世了。

以上只是耳闻,我拿不出证据,也不通医道。尤其让我不敢轻信的原因是,“寻常”与“疑难”似有非此即彼的逻辑,弃避之余的第三种可能是什么呢?第三种热情又是靠什么维系的?但如果注意到,不管是在什么领域,论文的数量都已大大超过了而且还在以更快的速度超过着发明与发现,便又可信上述耳闻未必虚传。于是想到:论文之先不一定都是科研的动机。论文也可以仅仅是一门手艺。

世上有各种手艺:烧陶、刻石、修脚、理发、酿酒、烹饪、制衣、编席……所以是手艺,在于那都是沿袭的技术,并无创见。一旦有了创见,大家就不再看那是手艺,而要赞叹:这是学问!这是艺术啊!手艺,可以因为创造之光的照耀,而成长为学问或艺术。反之,学问和艺术也可以熟谙成一门手艺。比如文学作品,乃至各类文章,常常也只能读出些熟而生巧的功夫。

其实,天下论文总归是两类动机:其一可谓因病寻医问药;其二,是应景,无病呻吟。两类动机都必散布于字里行间,是瞒不过读者的。前一种,无论其成败,总能见出心路的迷惑,以及由之而对陌生之域的惊讶、敬畏与探问。后一种呢,则先就要知难而避,然后驾轻车行熟路。然而,倘言词太过庸常,立论太过浅显,又怕轻薄了写作的威仪,不由得便要去求助巧言、盛装,甚至虎皮。

还以前述那类医生作比——到底什么病症才对他们“有价值”呢?不是需要医治的一种,也不是值得研究的一种,而是便于构筑不寻常之论文的那一种。方便又不寻常,这类好事不可能太多,但如果论文的需求又太多太多呢?那就不难明白,何以不管在什么领域,都会有那么不寻常的自说自话了。它们在“寻常”与“疑难”之间开辟了第三种可能,在无病之地自行其乐。

“寻常”,是已被榨干说尽的领域,是穷途,是一种限制。“疑难”尚为坚壁,或者说不定还是陷阱,是险径,也是限制。而限制,恰恰是方便的天敌,何苦要与它过不去呢?(正像一句流行的口头禅所劝导的:哥们儿你累不累?)所以要弃之与避之。这样,方便就保住了,只缺着不寻常。然而不寻常还有什么不方便么?比如撒一泡旷古的长尿(听说在所谓的“行为艺术”中出现过这类奇观)。对于论文,方便而又不寻常的路在哪儿?在语言市场上的俏货,在理论的叠床架屋并浅入深出,在主义的相互帮忙和逻辑的自我循环,在万勿与实际相关,否则就难免又碰上活生生的坚壁或陷阱——势必遭遇无情的诘问。所以,魔魔道道的第三种热情,比如说,就像庸医终于逃脱了患者的纠缠,去做无病的诊治游戏,在自说自话中享受其论说的*。

我没说论文是这样。我只是说有些论文是这样,至少有些论文让人相信论文可以是这样:有富足的智力,有快乐的心理,惟不涉精神的疑难。其病何在?无病之病是也。

写到这儿,我偶然从《华人文化世界》上读到一篇题为“当代医学的挑剔者”的文章(作者王一方),其中提到一位名叫图姆斯的哲学家,以其自身罹病的经验,写了一本书:《病患的意义》。文中介绍的图姆斯对现代医学的“挑剔”,真是准确又简洁地说出了我想说而无能说出的话。

在图姆斯看来,现代医学混淆了由医生(客体)通过逻辑实证及理性建构的医学图景与病患者(主体)亲自体验的异常丰富的病患生活世界的界限。前者是条理近乎机械、权威(不容怀疑)的“他们”的世界,后者是活鲜、丰富的“我”的世界;前者是被谈论的、被研究的、被确认的客观世界,后者是无言的体验、或被打断或被告知不合逻辑的、荒诞不经的主观世界。正是这一条条鸿沟,不仅带来医、患之间认识、情感、论理判断及行为等方面的冲突,也使得医学只配作为一堆“知识”、“信息”、“技术项目”,而不能嵌入生命与感情世界。为此,患者图姆斯为现代医学开出了药方,一是建议医学教育中重视医学与文学的沟通,鼓励医科学生去阅读叙述疾病过程与体验的文学作品,以多重身份去品味、体悟、理解各种非科学的疾患倾诉;二是亲自去体验疾病。古人“三折肱而为良医”,图姆斯的“折肱”却为现代医学的精神困境送去了一支燃烧着的红烛。

以上所录图姆斯对现代医学的“挑剔”和药方,我想也可以是照亮现代文学、艺术和评论之困境的红烛吧。况且精神的病患甚于生理的病患,而生理病患的困苦终归是要打击到精神上来,才算圆满了其魔鬼的勾当。——图姆斯大约也正是基于这一点而希望医学能与文学沟通的。

我记得,好像是前两年得了诺贝尔奖的那个诗人帕斯说过:诗是对生活的纠正。我相信这是对诗性最恰切的总结。我们活着,本不需要诗。我们活着,忽然觉悟到活出了问题,所以才有了“诗性地栖居”那样一句名言。诗性并不是诗歌的专利,(有些号称诗歌的东西,其中并无诗性),小说、散文、论文都应该有,都应该向诗性靠近,亦即向纠正生活靠近。而纠正生活,很可能不是像老师管教学生那样给你一种纪律,倒更可能像似不谙世故的学生,捉来一个司空见惯却旷古未解的疑问,令老师头疼。这类疑问,常常包含了生活的一种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因而也常常指示出现实生活的某种沉疴痼疾。

1997年3月21日

2、《我的梦想》

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天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扭扭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与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刻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破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比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人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批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来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知道,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活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1988年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虽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以及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当然都是从电视里看,体育馆场门前都有根高的台阶,我上不会。如果这一天电视里有精彩的体育节目,好了,我早晨一睁眼球觉得像过节一般,一天当中无论干什么心里都想着它,一分一秒都过得愉快。有时我也怕很多重大比赛集中在一天或几天(譬如刚刚闭幕的奥运会),那样我会把其他要紧的事都耽误掉。

其实我是第二喜欢足球,第三喜欢文学,第一喜欢田径。我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是多少,是由谁保持的,保持的时间长还是短。譬如说男子跳远纪录是由比蒙保持的,20年了还没有人能破,不过这事不大公平,比蒙是在地处高原的墨西哥城跳出这八米九零的,而刘易斯在平原跳出的八米七二事实上比前者还要伟大,但却不能算世界纪录。这些纪录是我顺便记住的,田径运动的魅力不在于记录,人反正是干不过上帝;但人的力量、意志和优美却能从那奔跑与跳跃中得以充分展现,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任何舞蹈跟它比起来都显得矫揉造作甚至故弄玄虚。也许是我见过的舞蹈太少了。而你看刘易斯或者摩西跑起来,你会觉得他们是从人的原始中跑来,跑向无休止的人的未来,全身如风似水般滚动的肌肤就是最自然的舞蹈和最*的歌。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的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体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作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天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扭扭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与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刻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破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比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人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批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来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音为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知道,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活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1988年

3、《想念地坛》

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

坐在那园子里,坐在不管它的哪一个角落,任何地方,喧嚣都在远处。近旁只有荒藤老树,只有栖居了鸟儿的废殿颓檐、长满了野草的残墙断壁,暮鸦吵闹着归来,雨燕盘桓吟唱,风过檐铃,雨落空林,蜂飞蝶舞草动虫鸣……四季的歌咏此起彼伏从不间断。地坛的安静并非无声。

有一天大雾迷漫,世界缩小到只剩了园中的一棵老树。有一天春光浩荡,草地上的野花铺铺展展开得让人心惊。有一天漫天飞雪,园中堆银砌玉,有如一座晶莹的迷宫。有一天大雨滂沱,忽而云开,太阳轰轰烈烈,满天满地都是它的威光。数不尽的那些日子里,那些年月,地坛应该记得,有一个人,摇了轮椅,一次次走来,逃也似地投靠这一处静地。

一进园门,心便安稳。有一条界线似的,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来,悠远、浑厚。于是时间也似放慢了速度,就好比电影中的慢镜,人便不那么慌张了,可以放下心来把你的每一个动作都看看清楚,每一丝风飞叶动,每一缕愤懑和妄想,盼念与惶茫,总之把你所有的心绪都看看明白。

因而地坛的安静,也不是与世隔离。

那安静,如今想来,是由于四周和心中的荒旷。一个无措的灵魂,不期而至竟仿佛走回到生命的起点。

记得我在那园中成年累月地走,在那儿呆坐,张望,暗自地祈求或怨叹,在那儿睡了又醒,醒了看几页书……然后在那儿想:“好吧好吧,我看你还能怎样!”这念头不觉出声,如空谷回音。

谁?谁还能怎样?我,我自己。

我常看那个轮椅上的人,和轮椅下他的影子,心说我怎么会是他呢?怎么会和他一块坐在了这儿?我仔细看他,看他究竟有什么倒霉的特点,或还将有什么不幸的征兆,想看看他终于怎样去死,赴死之途莫非还有绝路?那日何日?我记得忽然我有了一种放弃的心情,仿佛我已经消失,已经不在,惟一缕轻魂在园中游荡,刹那间清风朗月,如沐慈悲。于是乎我听见了那恒久而辽阔的安静。恒久,辽阔,但非死寂,那中间确有如林语堂所说的,一种“温柔的声音,同时也是强迫的声音”。

我记得于是我铺开一张纸,觉得确乎有些什么东西最好是写下来。那日何日?但我一直记得那份忽临的轻松和快慰,也不考虑词句,也不过问技巧,也不以为能拿它去派什么用场,只是写,只是看有些路单靠腿(轮椅)去走明显是不够。写,真是个办法,是条条绝路之后的一条路。

只是多年以后我才在书上读到了一种说法:写作的零度。

《写作的零度》,其汉译本实在是有些磕磕绊绊,一些段落只好猜读,或难免还有误解。我不是学者,读不了罗兰·巴特的法文原着应当不算是玩忽职守。是这题目先就吸引了我,这五个字,已经契合了我的心意。在我想,写作的零度即生命的起点,写作由之出发的地方即生命之固有的疑难,写作之终于的寻求,即灵魂最初的眺望。譬如那一条蛇的诱惑,以及生命自古而今对意义不息的询问。譬如那两片无花果叶的遮蔽,以及人类以爱情的名义、自古而今的相互寻找。譬如上帝对亚当和夏娃的惩罚,以及万千心魂自古而今所祈盼着的团圆。

“写作的零度”,当然不是说清高到不必理睬纷繁的实际生活,洁癖到把变迁的历史虚无得干净,只在形而上寻求生命的解答。不是的。但生活的谜面变化多端,谜底却似亘古不变,缤纷错乱的现实之网终难免编织进四顾迷茫,从而编织到形而上的询问。人太容易在实际中走失,驻足于路上的奇观美景而忘了原本是要去哪儿,倘此时灵机一闪,笑遇荒诞,恍然间记起了比如说罗伯-格里叶的“去年在马里昂巴”,比如说贝克特的“等待戈多”,那便是回归了“零度”,重新过问生命的意义。零度,这个词真用得好,我愿意它不期然地还有着如下两种意思:一是说生命本无意义,零嘛,本来什么都没有;二是说,可凭白无故地生命他来了,是何用意?虚位以待,来向你要求意义。一个生命的诞生,便是一次对意义的要求。荒诞感,正就是这样地要求。所以要看重荒诞,要善待它。不信等着瞧,无论何时何地,必都是荒诞领你回到最初的眺望,逼迫你去看那生命固有的疑难。

否则,写作,你寻的是什么根?倘只是炫耀祖宗的光荣,弃心魂一向的困惑于不问,岂不还是阿Q的传统?倘写作变成潇洒,变成了身份或地位的投资,它就不要嘲笑喧嚣,它已经加入喧嚣。尤其,写作要是爱上了比赛、擂台和排名榜,它就更何必谴责什么“霸权”?它自己已经是了。我大致看懂了排名的用意:时不时地抛出一份名单,把大家排比得就像是梁山泊的一百零八,被排者争风吃醋,排者乘机拿走的是权力。可以玩味的是,这排名之妙,商界倒比文坛还要醒悟得晚些。

这又让我想起我曾经写过的那个可怕的孩子。那个矮小瘦弱的孩子,他凭什么让人害怕?他有一种天赋的诡诈——只要把周围的孩子经常地排一排座次,他凭空地就有了权力。“我第一跟谁好,第二跟谁好……第十跟谁好”和“我不跟谁好”,于是,欢欣者欢欣地追随他,苦闷者苦闷着还是去追随他。我记得,那是我很长一段童年时光中恐惧的来源,是我的一次写作的零度。生命的恐惧或疑难,在原本干干净净的眺望中忽而向我要求着计谋;我记得我的第一个计谋,是阿谀。但恐惧并未因此消散,疑难却因此更加疑难。我还记得我抱着那只用于阿谀的破足球,抱着我破碎的计谋,在夕阳和晚风中回家的情景……那又是一次写作的零度。零度,并不只有一次。每当你立于生命固有的疑难,立于灵魂一向的祈盼,你就回到了零度。一次次回到那儿正如一次次走进地坛,一次次投靠安静,走回到生命的起点,重新看看,你到底是要去哪儿?是否已经偏离亚当和夏娃相互寻找的方向?

想念地坛,就是不断地回望零度。放弃强力,当然还有阿谀。现在可真是反了!——面要面霸,居要豪居,海鲜称帝,狗肉称王,人呢?名人,强人,人物。可你看地坛,它早已放弃昔日荣华,一天天在风雨中放弃,五百年,安静了;安静得草木葳蕤,生气盎然。土地,要你气熏烟蒸地去恭维它吗?万物,是你雕栏玉砌就可以挟持的?疯话。再看那些老柏树,历无数春秋寒暑依旧镇定自若,不为流光掠影所迷。我曾注意过它们的坚强,但在想念里,我看见万物的美德更在于柔弱。“坚强”,你想吧,希特勒也会赞成。世间的语汇,可有什么会是强梁所拒?只有“柔弱”。柔弱是爱者的独信。柔弱不是软弱,软弱通常都装扮得强大,走到台前骂人,退回幕后出汗。柔弱,是信者仰慕神恩的心情,静聆神命的姿态。想想看,倘那老柏树无风自摇岂不可怕?要是野草长得比树还高,八成是发生了核泄漏——听说契尔诺贝利附近有这现象。

我曾写过“设若有一位园神”这样的话,现在想,就是那些老柏树吧;千百年中,它们看风看雨,看日行月走人世更迭,浓荫中惟供奉了所有的记忆,随时提醒着你悠远的梦想。

但要是“爱”也喧嚣,“美”也招摇,“真诚”沦为一句时髦的广告,那怎么办?惟柔弱是爱愿的识别,正如放弃是喧嚣的解剂。人一活脱便要嚣张,天生的这么一种动物。这动物适合在地坛放养些时日——我是说当年的地坛。

回望地坛,回望它的安静,想念中坐在不管它的哪一个角落,重新铺开一张纸吧。写,真是个办法,油然地通向着安静。写,这形式,注定是个人的,容易撞见诚实,容易被诚实揪住不放,容易在市场之外遭遇心中的阴暗,在自以为是时回归零度。把一切污浊、畸形、歧路,重新放回到那儿去检查,勿使伪劣的心魂流布。

有人跟我说,曾去地坛找我,或看了那一篇《我与地坛》去那儿寻找安静。可一来呢,我搬家搬得离地坛远了,不常去了。二来我偶尔请朋友开车送我去看它,发现它早已面目全非。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恰如庄生梦蝶,当年我在地坛里挥霍光阴,曾屡屡地有过怀疑:我在地坛吗?还是地坛在我?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4、《玩具》

我有生的第一个玩具是一只红色的小汽车,不足一尺长,铁皮轧制的外壳非常简单,有几个窗但是没有门,从窗间望见一个惯性轮,把后车轮在地上摩擦便能“嗷嗷——”地跑。我现在还听得见它的声音。我不记得它最终是怎样离开我的了,有时候我设想它现在在哪儿,或者它现在变成了什么存在于何处。

但是我记得它是怎样来的。那天可谓双喜临门,母亲要带我去北海玩,并且说舅舅要给我买那样一只小汽车。母亲给我扣领口上的纽扣时,我记得心里充满庄严;在那之前和在那之后很久,我不知道世上还有比那小汽车更美妙更奢侈的玩具。到了北海门前,东张西望并不见舅舅的影。我提醒母亲:舅舅是不是真的要给我买个小汽车?母亲说:“好吧,你站在这儿等着,别动,我一会儿就回来。”母亲就走进旁边的一排老屋。我站在离那排老屋几米远的地方张望,可能就从这时,那排老屋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走进了我永不磨灭的记忆。独自站了一会儿我忽然醒悟,那是一家商店,可能舅舅早已经在里面给我买小汽车呢,我便走过去,爬上很高很高的台阶。屋里人很多,到处都是腿,我试图从拥挤的腿之间钻过去靠近柜台,但每一次都失败,刚望见柜台就又被那些腿挤开。那些腿基本上是蓝色的,不长眼睛。我在那些蓝色的漩涡里碰来转去,终于眼前一亮,却发现又站在商店门外了。不见舅舅也不见母亲,我想我还是站到原来的地方去吧,就又爬下很高很高的台阶,远远地望那绿色的门窗和红色的梁柱。一眨眼,母亲不知从哪儿来了,手里托着那只小汽车。我便有生第一次摸到了它,才看清它有几个像模像样的窗但是没有门——对此我一点都没失望,只是有过一秒钟的怀疑和随后好几年的设想,设想它应该有怎样一个门才好。我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抱着那只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我问:“舅舅呢,他怎么还不出来?”母亲愣一下,随我的目光向那商店高高的台阶上张望,然后笑了说:“不,舅舅没来。”“不是舅舅给我买吗?”“是,舅舅给你买的。”“可他没来呀?”“他给我钱,让我给你买。”这下我听懂了,我说:“是舅舅给的钱,是您给我买的对吗?”“对。”“那您为什么说是舅舅给我买的呢?”“舅舅给的钱,就是舅舅给你买的。”我又糊涂了:“可他没来他怎么买呢?”那天在北海的大部分时间,母亲都在给我解释为什么这只小汽车是舅舅给我买的。我听不懂,无论母亲怎样解释我绝不能理解。甚至在以后的好几年中我依然冥顽不化固执己见,每逢有人问到那只小汽车的来历,我坚持说:“我妈给我买的。”或者再补充一句:“舅舅给的钱,我妈进到那排屋子里去给我买的。”

对,那排屋子: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柱子,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我永远不会忘。惠特曼的一首诗中有这样一段:“有一个孩子逐日向前走去;/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倾向那东西;/于是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在那一天,或在那一天的某一部分,/或继续了好几年,或好几年结成的伸展着的好几个时代。”正是这样,那排老屋成了我的一部分。很多年后,当母亲和那只小汽车都已离开我,当童年成为无比珍贵的回忆之时,我曾几次想再去看看那排老屋。可是非常奇怪,我找不到它。它孤零且残缺地留在我的印象里,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高高的台阶……但没有方位没有背景周围全是虚空。我不再找它。空间中的那排屋子可能已经拆除,多年来它只作为我的一部分存在于我的时间里。

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了它。事实上我很多次就从它旁边走过,只是我从没想到那可能就是它。它的台阶是那样矮,以致我从来没把它放在心上。但那天我又去北海,在它跟前偶尔停留,见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往那台阶上爬,他吃力地爬甚至手脚并用,我猛然醒悟,这么多年我竟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逻辑:那台阶并不随着我的长高而长高。这时我才仔细打量它。绿色的门窗,对,红色的柱子和青灰色的台阶,对,是它,理智告诉我那应该就是它。心头一热,无比的往事瞬间涌来。我定定神退后几米,相信退到了当年的位置并像当年那样张望它。但是张望越久它越陌生,眼前的它与记忆中的它相去越远。从这时起,那排屋子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大不相同甚至完全不同的两部分。那么,如果我写它,我应该按照哪一个呢?我开始想:真实是什么。设若几十年后我老态龙钟再来看它,想必它会二分为三,成为我生命的三部分。那么真实,尤其说到客观的真实,到底是指什么?

5、《角色》

在电影里,我见过一排十几个也许二十几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产科的婴儿室一尘不染,他们都裹在白色的襁褓里一个紧挨一个排成一排,睡着,风在窗外摇动着老树的枝叶但这个世界尚未惊动他们,他们睡得安稳之极,模样大同小异。

那时我想:曾经与我紧挨着的那两个孩子是谁呢?(据悉我也是在医院里出生的,想必我也有过这样的时刻和这样的一排最初的伙伴儿。)与我一同来到人间的那一排孩子,如今都在做着什么都在怎样生活?当然很难也不必查考。世上的人们都在做着什么,他们也就可能在做着什么,人间需要什么角色他们也就可能是什么角色。譬如部长,譬如乞丐,譬如工人、农民、教授、诗人,毋庸讳言譬如小人,当然还譬如君子。

可以想见,至少几十上百年内人间的戏剧不会有根本的改动,人间的戏剧一如既往还是需要千差万别的各种角色。那么电影里的那一排孩子将来都可能做什么都可能成为什么角色,也就大致上有了一个安排方案,有了分配的比例。每天每天都有上百万懵懂但是含了欲望的生命来到人间。欲望,不应该受到指责,最简单的理由是:指责,已经是欲望的产物。但是这一排生命简直说这一排欲望,却不可能得到平等的报答。这一排天真无邪稚气可掬的孩子,他们不可能都是爱因斯坦,也不可能都是王小二,不可能全是凡夫俗子也不可能全是巾帼豪杰,这都不要紧这都不值得伤脑筋,最最令人沮丧的是他们不可能都有幸福的前程不可能都交好运,同样,也不可能都超凡入圣或见性成佛。即便有九十九个幸福而光荣的位置相应只有一个痛苦或丑陋的位置在前面,在未来等待着这些初来乍到的生命,令人沮丧的局面也毫无改观:谁,应该去扮演那不幸的一个?和,为什么?

我不相信这个问题可能有一个美满的答案。释迦世尊的回答可能是最为精彩的回答:“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地藏菩萨也说:“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但是在他们这样回答之时他已经超越痛苦步入慈悲安详,在他这样回答之后他已经脱离丑陋成了英雄好汉,可问题呢,依旧原封不动地摆在那里未得答案。因为正像总统的位置是有限的,佛与菩萨的名额但愿能稍稍多一点而已。

我不再寻找它的答案。尼采说:自从我厌倦了寻找,我便学会了找到。

有一个朋友死了。K,她在命运的迷茫之中猝然赴死。爱她的人说,要是我们早一点知道,我们可以使她不死。是的,这是可能的。但是,谁能让亿万命途都是晴空朗照?谁能保障这世上没有人在迷茫中痛不欲生?K这样去死了,或者其实是:有一个人这样去死了,这个人的名字恰恰叫做K。因为产科婴儿室里的那一排初来乍到的可爱的伙伴,都还没有名字。

有一个人双腿瘫痪了。S,他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就连医生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他再想站起来走一分钟都不可能了。爱他的人说将来,将来也许会有办法让他重新站起来走。可能的,在不规定期限的将来这是可能的。但是不管多么长久的将来,人间也不可能完全消灭伤病,医学的前途不可能没有新的难题。那么将来的一个身患不治之症的人,对他自己和对爱他的人来说与现在这个S有什么不同呢?现在是将来的过去,现在是过去的将来,将来是将来的现在。产科婴儿室里每天都有一排初来乍到的可爱的伙伴,他们都还没有名字。

有一个人步入歧途。L,也许因为贫穷,也许因为愚昧,也许因为历史的造就,他犯了罪甚至可能是不可饶恕的罪。爱他的人说:贫穷、愚昧和历史,难道应该由他一个人来负责吗?为什么他不可饶恕?是的,他不可饶恕,因为人类前行要以此标明那是歧途。但是人类还要前行,还要遇到歧途还要标明那是歧途。产科婴儿室里那些初来乍到的可爱的伙伴他们还都没有名字,他们之中的谁,将叫做L?

有一天,不是在电影里也不是在产科婴儿室,我看见一排正在离去或者已经离去的伙伴,一个挨着一个排成一排,安静之极,风在窗外摇动老树的枝叶但世界已不再惊扰他们了。用任何尘世的名字呼唤他们,他们不应。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