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情影评(一)

  “愿乖乖早点去睡,闭上眼进太空里,我会抹去你的眼泪,哪怕变化岁月里……无须负重任,催逼一生答谢,只须讲妈妈,我爱你。”

  每当听到这部《法外情》的插曲,坚强的我总是被它屈服,抬起头,不时地眨眨水汪汪的眼睛,就像台灯一样,在那里亮了1小时41分23秒。

  她,并不是贵妇,却从容大方;并不是正经的妇道人家,却高贵纯洁;并不是艳绝四方,却是最美丽的,因为——她是个母亲。她为了儿子有口饭吃,毅然选择做舞女;为了儿子出国读书,嫁作豪门贱妇,任劳任怨,还毁了容;为了不让儿子知道他有个这样污秽的母亲,维护儿子身为大律师的面子,她赌钱出千,被人用砖头砸断双手,欠人一万,拼命卖身,被坑十万,杀了警司以换取一张暗黄的出世纸——关于她与儿子的关系证件,她就是《法外情》的女主角,一个做过舞女,欠高利贷,做过囚犯,杀过人的母亲。

  纵使她的过去是那么的肮脏,可在她儿子心里,她却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恬雅脱俗,再也没有什么可以与她相提并论,因为她是唯一的,也许正因为这样,使法正严明的天平在权衡谁对错与否时,倾向亲情,当堂释放她。此时,我懂得了。面对伟大的母爱,天平出现很大误差,因为砝码实在称量不出亲情的质量究竟有多大。是的,任何精密的仪器都称量不出母爱之大,任何刻度尺都测量不了母爱之深长,因为它是数轴,无限延伸,达到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孩子只能看到其中有限的一段,看在眼里,心却看不见每一个刻度值都存下他们的成长足迹。

  可以说,天下母亲都是自私的,因为她的心只允许容纳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孩子,同时她们也是无私的,因为她的心全部放在孩子那头,留下的空位就填满孩子的一切,这样就够了!

  在此,愿天下母亲健康长寿,幸福到永远!


  法外情影评(二)

  影片主要讲述老妓刘慧兰因自卫杀死了出身名门的嫖客曾某,刚从伦敦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刘志鹏正义愿为她出庭辩护。在种种压力下,与著名的主控官展开一番舌战,几经艰苦终获胜利。而被告刘慧兰也无罪释放。

  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相互联系,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相互包容。(www..cn)影片中,香港各大律师无人愿接手为刘慧兰进行辩护——原告是香港有钱的曾某,试问谁想惹到他呢?再说对方律师是有名的指控官。但是刘志鹏却正义地不顾一切,只为无罪的刘慧兰来洗脱罪名。刘志鹏待人尊重,热忱,又体现出其高尚的道德。我国法律谴责的行为都是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我国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不一定是法律所谴责的行为。在案件审理之中,道德舆论已经完全偏向于刘慧兰,但对于法律的公正性来说,这并不是可直接判决的。影片中,医生说谎未曾接诊曾某,但最后却被揭穿,遭到大众的唾弃。但是修女否认刘志鹏与刘慧兰为母子关系,虽是说谎,但是却得到道德的拥护。但是对于两个人都说谎而言,不分好坏,都必须接受法律的惩罚。

  刘慧兰命途坎坷,为了养活私生子并供其出国留学,她从有名的舞女逐渐走上了不归路,为何?为钱所困!一个贫贱的妓女出于自卫而杀死了有钱人曾某。在当时对于妓女犯下如此错误无非便是判上死罪之名。权钱交易,官商勾结,这就是社会!法官、审判员如果已经倒戈于曾某一方,那么,不管刘志鹏的辩护有多么精彩,还一样的是死罪。

  不用说影片中,在现实生活中此种例子也数不胜数啊。去年富二代开跑车撞死人并扬长而去,到今年官二代校园开车撞死人还抛下话“我爸是李刚”…如今“富二代”“官二代”“名人二代”伤人事件在全国时有发生,请问还要死多少人,相关法律部门才会公正处理这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这类群体呢?

  若《刑法》不能制裁有钱有权人的儿子,《宪法》在权钱面前又倒戈了,那法律究竟算是什么?难不成是本厚厚的冷笑话吗?权钱是不相等的!国家号召要构建和谐社会。不禁想问自己,这“和谐”,又体现在哪?

  当然对于刘慧兰的自卫行为是属于过度自卫的,按照相关法律是应当承担相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