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高自传读后感(一)
梵高的一生,是很极端的一生。青年时,志向想成为一名教士,并到最艰苦的矿场去传教,最后却发现教士的虚伪,并因此产生了对上帝的怀疑。之后,开始学画画,并开始疯狂一般的工作。的确,当人心中有某种无法宣泄的情绪时,往往会找一个方式来疏导它,更何况是像梵高这样内心极其澎湃的那种人。
性格决定命运,我一直非常相信这句话。天才也有天才的性格,而其性格往往都是异常的极端,却往往与这个社会大多数人无法合拍。平庸者有平庸者的性格,他们做事都是那么的到位,那么的合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他们是这个社会的主流,当然,主流,也就意味着平庸。
剑走偏锋,才能创出一套不同凡响的绝世武功,而正是因为走的偏锋,所以弄不好会极大的伤害习武者,所以绝顶高手与走火入魔者,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就像我们经常说的,天才和疯子,往往也只有一线之隔。他们的共同点是,不按常规出招,达到某种极致。
梵高的那幅巨作向日葵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吧,金黄色那是一种像太阳一般炽热的颜色,充满了生命力,野性的力量,一种扭曲的倔强,一种刺目的绚烂,但也是一种让人confusion的颜色,一种迷离的色彩。他的名画系列,向日葵和麦田系列给我们的印象应该是深刻的吧。他的这两个系列的画,我也是喜欢的。
天才注定都是孤独的,但不能反过来说,孤独的绝大多数实际上是庸才。所以我们大不可以用天才的孤独来安慰自己的孤独,来给自己阿Q一下,来给自己麻醉一下。自从看了梵高的自传,他给我的感觉是一头在黑暗中受伤的野兽,独自在暗处舔着自己的伤口。他是那么地渴望爱情,那么地渴望友情,但这些东西,对于他来说,又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他第一次爱上了他表姐,才成为寡妇带着一个孩子的表姐,他那如潮水般汹涌的爱以及对画画的无比*却挣不到一分钱吓坏了其表姐,离他而去。受伤的梵高,和一个洗衣女工住在了一起,正如他在给其哥哥的信中所陈述到,她并不漂亮,也谈不上贤慧,但我有一个家了,还有一个孩子——洗衣女工与他人的孩子,我感到平静与幸福。然而,就连这种幸福也是不能长久的,由于梵高没有经济来源,完全靠其弟弟资助,他却全部用来买颜料和画布了,常常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在梵高的自传中,常常可以看到谈到他挨饿的情景,同时一收到他弟弟的钱后,又马上买工作原料,连挨饿也再所不惜。无法忍受这点的女工离开了她,并重操旧业。
对于友情,他与画家高更在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他给其弟弟的信中写到,我是如此的孤单,常常会陷入绝望中。而高更的到来使他欣喜如狂。可是敏感神经质的他,却也没能和其好朋友一起工作多久。人太自我了,也就很难融入别人的世界,也很难让别人融入自己的世界。
梵高自传读后感(二)
《梵高传》这本书的作者是欧文·斯通,书中介绍他是一位伟大的画家,当我看到梵高一幅又一幅壮丽辉煌的油画时,我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整个世界豁然开朗了!
梵高这个人本身长得奇丑无比呢!他长着一双呆滞的大眼睛,深深地往下凹,一些鱼尾纹在他眼睛旁,目光显得很忧郁,并长着一对粗眉,它们让人觉得不搭配;还有一双小耳朵,小到像洋娃娃的耳朵,一个鹰钩鼻,鼻子向下塌,并且是秃顶呢!他的行动也很笨拙,呆头呆脑的。
梵高一生清贫,但他不在乎,一心作画。梵高对画画简直着了迷,别人以为他疯了,叫他“伏热”,“伏热”的意思是“红胡子的疯子”!梵高不管它。他太热爱大自然了,他热爱娇嫩的玫瑰色花朵和紫罗兰色的天空、热爱翠绿草地和淡青色的风!他对万物充满了热爱……
你可知道梵高活的时候一幅画都没卖出去!但他死后他的画卖了大概有九千万的法郎!我给你举个例子:梵高在世的时候一幅《红色的葡萄园》只有四百法郎,可他死后这幅画是四千万多的法郎!梵高为了绘画奉献了很多甚至生命,他把自己的右耳朵给割了下来,并且让自己神志不清,神经受到破坏以至后来去世了……这是多么不幸呀。
我看完了这本书,觉得梵高做事十分认真,全力以赴地画画,他把全身精力投入到绘画中。我想我们应该像他学习,全力以赴。每当我们做完事后,应该首先问问自己:“我们全力以赴了吗?”
请让我们记住这位伟人——温森特·梵高!
梵高自传读后感(三)
梵高,其实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他的油画在拍卖行以天价成交。你问他们最喜欢哪一个画家,他们总是说梵高啊!但你可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看了这本书后,我既愤怒又感动。感动于梵高与弟弟的亲情,疼痛着他们的疼痛;愤怒于人们对一个善良的人所做的欺侮,愤怒于那个不公的社会,愤怒于那些最底层人民的苦难。
梵高一生清贫,但他不在乎,一心作画。梵高对画画简直着了迷,他太热爱大自然了,他热爱娇嫩的玫瑰色花朵和紫罗兰色的天空、热爱翠绿草地和淡青色的风!他对万物充满了热爱……梵高做事十分认真,全力以赴地画画,他把全身精力投入到绘画中。我呢?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做事马虎的人,就是因为马虎,我曾多次与满分擦肩而过,记得有一次英语考试,比较简单,我几乎都会做。发试卷时,同学们都考得不错,唯独我,只考了90分。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粗心,竟然忘记写一题十分简单的题目。唉!。这件事使我刚刚树立起的信心(www..cn),被一盆冷水浇灭了。这粗心不是别人强加在我身上的,而是自己日久天长、潜移默化培养出来的。我在课间写作业,十分不认真。要么一边讲话一边写作业,要么就是一边管闲事一边写作业。所以我常常写错字。
有一次我把吞字写成了舌字,老师一怒之下,狠狠地扣了一分,让我悲痛欲绝呀!因为当时整章试卷只错了这一题。我宁愿错在别的地方,也不要错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字上。马克?吐温说过这样的话:“没有人能够将坏习惯扔出窗外,但可以把它步步赶下楼梯。”在这个寒假,我决定痛改前非,一定要把这个坏毛病改掉。我找了一个十分安静的地方,独自写作业,不再关心外面的一切,就像个隐世高人。做完作业后,我一定要检查,正确率比平时高了很多。看来,只要专心致志,不受外界事物干扰,就能不粗心。改掉粗心这个毛病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请让我们记住这位伟人——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