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病——《我不是药神》观后感

  文/韦清林

  最近,我看了一部电影:《我不是药神》

  起先,我纯粹是想了解一下这部豆瓣评分9.0,获得了一众好评的电影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但是,我没想到我一点开这部电影,就再也不想把他关掉了。

  开头是在一家卖印度神油的店里。男主角程勇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商贩,没钱没势。但自从吕受益找到他之后,一切都改变了。他踏上了走私和贩卖假药的道路,一去不复返。最后,被抓进了*。

  电影从头到尾讲述的只不过是一个案例:走私和贩卖假药,却直击人心。如果换做是你,在当时那种穷困潦倒,无依无靠的环境下,你想必也会铤而走险,踏上犯罪的道路吧。程勇起先只不过是为了赚钱,当他目睹了慢粒白血病人的痛苦后,加之又失去了一位无可替代的好友之后,开始低价卖假药,一个月至少亏损几十万。但是程勇不管这些,只求问心无愧。最终他因为走私罪和私贩假药罪而被捕入狱。可是在他去*的途中,道路旁都站满了人,那些都是他低价卖假药而得救的白血病人……

  “我卖了这么多人的假药,深知人类只有一种病——穷病!”这是电影里张长林说的一句话,普通而又发人深思。在我国还没有设立医保之前,药也是一种奢侈品,吃得起的都是有钱人。穷人是能靠民间所谓的“偏方”来治疗,但往往没有多大作用,反而会加剧病情,导致提前去世。

  电影里程勇的做法既对又不对。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走私假药和私自贩卖假药是害人害己的做法,把别人的生命当成了儿戏,自然是要严惩的;但在道德的角度来说,程勇不仅仅没赚一分钱,反倒砸了好几十万进去,让许多没钱买正版药的慢粒白血病人得以存活,能再多看这美丽的大千世界几眼,又有何过错?程勇的做法到底对不对,没有绝对的定论。

  一个人总在仰望和羡慕着别人,一回头,发现自己正被别人所仰望和羡慕着。和那些买不起正版药的人相比,我们是幸运的,我们既不用为衣食住行发愁,也不用为买不到救命的药而烦恼、恐惧。所以,我们为什么还要抱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去要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来增长那点可笑的、令人厌恶的尊严呢?

  我们是幸福的,是时代的宠儿。我们一出生就在温室之中,享尽一切的就精心呵护,不用怕穷病的干扰,也不用过早地见识到世态炎凉和人心险恶,为为衣食住行发愁。

  跟那些吃不起药,饱受穷病干扰的人相比,我们就没有资格去要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也没有必要去增长那可笑又可悲的一点点自尊。

  人,要知足常乐。不能太过于贪婪。